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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卫廉满一脸懵逼。
“诶呀,总算说出来了,舒服多了!”
菘果摸了摸胸脯,这就像锦衣夜行,得到了奇迹建筑,却不能炫耀,简直要憋死了,但是和一个快死的人炫耀,就无所谓了。
“好了,你可以去死了!”
菘果挥了挥手。
“不,我不要死,都是中山阴让我干的,我的宝藏,我愿意把它们都献给你,只求你绕我一命!”
卫廉满库喊了起来。
“我可以给你当狗,你让我咬谁我就咬谁!”
卫廉满这话刚说完,脑袋上就被星期五抓着一块石头,狠狠的来了一下。
鲜血瞬间淹没了视线。
“尼玛,居然抢我的位子!”
星期五气恼,主人的第一忠犬,只能是自己。
“玛德,当狗都不让!”
卫廉满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憋死,老子都这么低声下气了,也活不下来?这个朝歌大酋长,到底是什么来历呀?
商队中,原本瑟瑟发抖,以为厄运来临的工匠忽然发现,战斗已经结束了,除了两个倒霉蛋被弓箭射到外,连个重伤都没有。
“这就赢了?”
“你看到那些女战士们,好厉害!”
“不止呢,那些野人奴隶也很卖命!”
工匠们议论纷纷,谁也没想到,战斗会是如此的一边倒,朝歌的战力,也未免太强大了一些。
“不过为什么救治野人?”
有工匠抱怨,在部落人中,野人不是人,死了就死了,救治他们,太浪费。
“这才是朝歌凝聚力强大的原因,你难道没看到那些野人多么卖命吗?”
朱玉警告了一句:“这话你可别让别人听到!”
“听到又如何?难道我的命还比不上一个野人?”
工匠不服。
朱玉懒得争辩,但是心中补充了一句,你还真比不上,看到夏野对待野人都如此厚待,他突然有了在朝歌长久居住的打算。
为了惩罚卫廉满,他身上的字,是在活着的时候硬生生的用刀子写出来的,等到写完,伊莉薇担心这家伙死掉,还让泉美子给他治疗了一下,保证这家伙会疼够一天。
商队再次启程了,在他们身后,留下了一串又一串的尸体,就像冬天晾晒在屋檐下的咸鱼,一阵风吹过,便晃荡着。
大片大片的乌鸦飞来了,它们可不管卫廉满死没死,直接落在身上,开始啄食。
中山阴打着呵欠,骑在一匹雪白的巨狼后背上,慢悠悠的走着,在他身后,是一支一千人的大军,这是他临时调集,为了劫掠朝歌的商队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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