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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胜又夹起一块冷切鸭肉,道:“继续说。”
“所以,在荒漠,大人您可以通过灭一个或者两个以及三个,去震慑十多个二十多个蛮族部落不要异动,不要试图挑战镇北侯府的威严。
但在乾国,不行。”
“为何?”
“因为乾国太大了,乾国的人口,也比我们大燕多多了。”
“多杀一会儿就是了。”
“但要想一直杀下去,得杀很久,杀,当然是要杀,但不是为了杀而杀,我想,无论是陛下还是侯爷,之所以想打乾国,并非是想要掠夺乾国一把,而是想将乾国的疆域纳入我大燕的版图之中,将乾国的人口,变成我燕人。”
“嗯。”
“所以,在打下这片疆域之后,这块疆域之中的乾人,其实已经变成燕人了,对待自己人,再乱杀的话,就不值当了。”
“我还是有些迷糊。”
“单纯靠杀戮,确实能解决很多问题,但只是短时间内的解决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将问题拖延到了后面。
侯爷年纪不小了。”
李富胜瞥了郑凡一眼,道:
“你倒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是的。”
“嗯,说真话好,你继续说。”
“不光是侯爷,陛下的年纪也不小了,甚至,大人您的年纪,其实也早就不算年轻了,您能杀,能打仗,但等您百年之后呢?”
“我死后,不还有年轻一辈么?”
“不一样,大家成长环境不同,所面对的问题也不同,最重要的是,把希望寄托在后辈身上,本身就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因为按照国家和一个朝代的规律,开国的或者中兴的君臣往往是最牛逼的,然后就开始进入一代不如一代的循环。
“脑子疼。”
李富胜摇摇头。
“我们要杀人,打仗,不杀人是不可能的,但得讲究个做法,不能单纯地图畅快。”
“行吧,等进入乾国后,你跟着我,必要时,你要拦着我,我觉得,比起蛮族人,我更不喜欢乾人。”
“是,末将遵命。”
其实,郑凡自己也没讲明白,他不是很适合这类讲解的场合,只能根据自己上辈子的一些历史知识来笼统地说说。
上辈子熟悉的历史中,少民入主中原的王朝有不少,但那些只知道拿刀子砍人的很快就被雨打风吹去。
能够延续长时间的,都是懂得放下身段,拉拢其他阶层进行分化统治的。
不过,郑凡倒是不担心燕国会出这种问题,因为燕人不是蛮族,也不是什么茹毛饮血的野人,燕国对乾国的战争,更像是春秋战国时的兼并吧。
按照瞎子的说法,他觉得,燕国更像是“秦国”,一是在气象上太像了,二则是,燕国最好“二世而亡”,否则要真是铁箍一桶万年青,那自己等人岂不是得当一辈子的顺民?
另外,既然李富胜在烦恼这个问题,想来也是军队上层,应该是两位侯爷,已经对接下来的战事下达了类似的指令。
而习惯且喜欢杀戮的李富胜则是重点敲打对象。
很快,热菜上来了,菜式都很精致,李富胜吃得很满意,而且最后还进行了光盘行动,每个菜盘子都拿馒头蘸了汤汁吃下去了,绝不浪费。
郑守备也只得跟着一起拿馒头蘸着吃。
吃饱后,郑凡去结了账,郑凡还是没带银子的习惯,但将自己怀里的一块玉佩押这儿了,说下次来吃饭时一起结账赎买。
这块玉佩只是个小玩意儿,值不少钱,但也没什么特殊的作用。
接下来,郑凡就陪着李富胜又回到了军寨,在军寨门口,李富胜看向郑凡,道:
“你部下,还缺什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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