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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凤巢
一声长唳,远远传开,大鹏鸟将二片钢羽长长的伸展开来,在地面上投下了一大片的黑影。
经由龙王的指引,他们终于来到了一片大陆之上。
在四面被水环绕的冥界中,想要找到一块干旱的落脚处并不容易,特别是在大海的中心,想要寻到陆地的可能就更少了。
虽然萧文秉等人都是神灵,并不怕被水淹死,但他们却非水中生物,一直呆在水中,除了大蛇之外,其他人早就腻味了。
所以在见到了陆地之后,纵然是张雅琪,也是不由地露出了一丝开心的笑容了。
“龙释,这里你来过么?”萧文秉询问道。
参见龙王之后最大的收获就是将老朋友龙释带上了,名义上当然是充当龙族和萧文秉之间的联络官,但实际上是龙王卖了萧文秉一个面子,允许龙释脱离龙族,随着萧文秉一同畅游天下了。
“没有。”龙释叹了一口气,道:“我的修为不足,来到冥界第五层之后,除了龙王殿之外,根本就不敢出去。”
确实,在这个环境里,比他强横的生物数不胜数,就连已经成神的食王都在那些超级死亡蜂的攻击下显得狼狈不堪,更无论是此刻仅有普通合体境界仙人水准的龙释了。
“老龙啊,你放心吧,跟着萧老弟,不会吃亏的。”食王拍了拍龙释的肩膀,豪气干云的道。
萧文秉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慷他人之慨,竟然还说的如此顺口,这个老食人花,真是不可救药。
不过,当萧文秉看到龙释充满了期望的眼神之后。立即就投降了,道:“老龙,等我办完了正事,一定帮你想一个法子提升实力,保证你不比老朋友差劲就是了。”
“好,那就多谢了。”龙释眉开眼笑地道。只要看看食王和刹比尔等人的际遇,龙释就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萧文秉微微一笑,目光停留在表现的最兴奋的大鹏鸟之上。隐约间,在日光的照耀下,萧文秉果然看见了在它的身上有着些许的不同。
它地钢羽已经不再是金黄色,而是那种偏向于暗金的色彩,愈发显得高贵稳重。
淡淡的威严在二只钢羽的扇动下向着四面传播开来,若以威势而论,大鹏鸟已经不在萧文秉所认识的任何神灵之下了。
当然,乌龟神君和孤寡神君这二个老怪物例外。
暗金色的钢羽虽然没有了先前的那么耀眼。但是大鹏鸟的防御能力却是大为改观,纵然是萧文秉地五千神剑合一,也仅能将它砍的雪雪呼痛而已。
望着天空中自由翱翔的大鸟,萧文秉再度想起了老龙王的话。
玄金大鹏鸟,那是金色大鹏鸟的一种变异体。只有那些经过了无数年修行地老鸟,而且还要上体天心,下悟鸟心,才能进化出来的大鹏鸟家族中的终极版本。
萧文秉孵化大鹏不过才区区百数十年而已。这点儿的时间根本就不足以让大鹏成长到最强境界。
它之所以屡次突破,能够一跃而至大鹏鸟地最高级形态,可以说都是因为吞噬了大量的心魔缘故。
金色大鹏鸟是天生异种,浑身充满了浩然正气,是唯一没有心魔困扰的生灵。
一般的修真者若是修炼之中,突然心魔侵体,那么除了在大呼倒霉的同时,最好的结果就是兵解脱身。
可是大鹏鸟不一样。心魔对于它们来说,并不是可怕的妄念,而是世界上最佳的补品。
来一个,吞一个,来二个,吞一双,这就是大鹏鸟对于心魔地最佳办法。
心魔的威力也是随着主人的修为而有高下之分,大仙成神所显露出来的那一刻的心魔。正是蕴含神力最为强烈的一刻。也是最为滋补的品种。
大鹏鸟在萧文秉的成神圈中呆了二十年,吞食了近二万个超级心魔。所以才会造成它一身地修为突飞猛进,每天都有着让人刮目相看地进步。
以百数十年的时间,修炼到玄金境界地大鹏鸟,它也是放眼古今的第一只了。
对于大鹏鸟来说,心魔是好东西,但是除了萧文秉的成神圈之外,这个世上再也没有东西能够将大仙成神之际的心魔引出体外了。所以这个办法就算是其他人知道了,也是无法做到的一件事。
如今,萧文秉就是打算以大鹏为敲砖石,好好的与大鹏鸟一族沟通一下。
冥界之大,广阔无边,丝毫不逊色于神界。而且在冥界之中水陆二地的生物,也是颇有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就算是龙凤二族亦是如此,与修真界中这二族亲如一家相比,冥界这个地方,却是缺少了许许多多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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