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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又是想去蹭饭的小师姐(第1页)

阿宝虽然在家里住得蛮高兴,却还是没敢忘记自己是宗门弟子,每到第二天要去闻道堂的时候,她都在傍晚吃过晚饭以后就赶紧赶路。

好在李菊花和刘金花经常跟她一起,三人行比较安全一些。

从大塘到云顶山,最快也要至少两个小时,也就是一个时辰。

所以每次阿宝她们要离开,家里的晚饭都是早早开吃,这样夏天三人回到宗门基本上天都还没黑。

阿宝三人同乘一个飞行器,多用李菊花的羊皮鞋,开始是觉得好玩,后面成为习惯了。

越接近宗门,就会飞的越慢,这样一来好多人都认识这只鞋,只要鞋子落在宗门大门一侧的平台上,就会有人跑过来围观。

“这是那只着名的羊皮鞋,真的是很搞笑啊,到底是什么人做的呢?用别的材料不好吗?”

“羊皮多好啊,千年不腐的,为什么不用羊皮呢?就算是只鞋,一只能飞的鞋比什么都好,可能从来就没有被穿在脚上过,只是你们都脑子里有这个概念,有些过不去罢了。”

“你说的什么话?我要是能有这样一个东西,这天天坐着它飞跑,那么快那么时尚的玩意儿,是不应该被笑话的。”

“说的是啊,宗门里有飞行器的弟子,一百个人都没有两三个,我能有一个我也稀奇,爱围观的围观,反正也少不了一块肉。”

“下次进了秘境我一定好好找,说不定也能找到这么个玩意儿,这个可不是万两银子的事,十万两要能买一个我都买。”

“十万两你做梦呢。这东西价格与方寸楼不相上下,同样都是仙修大件,去十次秘境能有一个就是运气好了。”

……

阿宝她们三人进了宗门,听到了那些人的议论声,李菊花笑嘻嘻,高兴得手舞足蹈。

“怎么样,他们这话就说明我运气特好,正在讨厌那只蠢驴呢,就得了这个宝贝。

当然,要是能得到一只能攻击的兽宠,那就更好了,鹰怎么样,我大哥说会想尽一切办法给我找一只神鹰,但神鹰在丛林里好像特别施展不开,所以阿宝的飞虎是真正的猛兽。

也怪我小时候不出山去找一只老虎来养,那时候也该踩着高跷,去雪地里寻一寻。”

李光义孩提时代大雪天踩高跷去找虎的事,因为经常被李家人拿来嘲笑,所以李菊花她们几个和这边比较亲近的人都知道了,也时常拿出来说一说。

连刘金花都是听一次笑一次,老实人都老实不起来了。

阿宝每次也都高兴的看着自己的阿三,十分的感谢大哥二哥。

一个好的神兽,真的是一个仙修路上的保护神,将来还有好多坎坷和未知,不出去也不行。

他们家三兄妹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要不是三叔的铁猫夹住了一只小虎,事情可能也就不会变成这样。

三叔啥啥都不好,但是这件事干得真漂亮,如今那盘铁猫还在李光正的小境里,每年还时不时的为他猎得不少野味。

山上的铁猫谁遇到了就拿走了,只怪主人埋的不好,不怪路人见猫起意,这种事情谁都会干,很少有放过的。

阿宝家爹自己也丢过好几盘铁猫,所以他们家的人也很任性,看到了就一定要顺手牵猫。

阿宝心情愉快的回到瑞安洞府,打开门来随手丢了个清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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