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近一段时间喜事真的是一桩有一桩,可能是五月份的缘故。
不都是说五月份和十月份是婚礼的高发时期嘛,这不,方雨宁和宋连城的婚礼也选定了在五月六号。
墨子诚因为和方雨宁爸爸的关系,他是必然参加的,而我和墨白,也是一定要去参加的。
毕竟我和墨白,也算是方雨宁和宋连城的半个媒人吧!
如果没有墨白,方雨宁不会认识我,她不认识我,也不会知道我想要用身体去和宋连城做交易。
她若是不知道这一切,那么她就不会为了成全我和墨白,顶替我去酒店和宋连城见面。
这一切的一切,就好像命中注定的一样,所以说缘分这东西,还真的是妙不可言。
那一天我要去参加方雨宁是婚礼,试了好多以前的衣服,天啦噜,我一件都穿不下去了,我再也不是那个九十二斤的林清了,我现在这腰上全是赘肉……
我哭丧着一张脸责怪墨白:“都怪你天天让我吃吃吃的,现在我这腰上怎么这么多肉了?你看看,像个游泳圈。。。”
墨白到没觉得有什么,还一脸色色的对我说到:“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有点肉不是更好嘛,显得你更丰腴了,我摸着更有手感了呢。”
噗,这个死色鬼,怎么样都能联想到那方面。
不过我还是会特别的好奇:“那我要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你还会一直爱我吗?”
“傻瓜,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高矮胖瘦,我都会爱你,一直爱你。”
“你说的是真的?不会为了让我开心,故意骗我的吧?你真的不会嫌弃我越来越胖嘛?”
墨白严肃的回答我:“林清,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只爱你一个人,时间是无情的,它会让我们慢慢的变老,或者变胖,但是不管你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你永远都是我心中那个完美的林清。”
爱情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它会人的内心慢慢的沉淀,抛开所有的外在条件之后,我们都只是爱眼前的这个人。
就像是墨白所说的那样,无论他是高矮胖瘦,或者是慢慢衰老,健康疾病,最终我们所爱的,还是眼前的这个人。
现在我和墨白之间,已经转变成为了这样的爱情,坚不可摧。
曾经年少时期的我,也是一个十足的颜控,我只喜欢帅哥,尤其是那种斯文的让人迈不开腿的类型,就像是六七年前的墨白那样。
而墨白别看他外表那么斯文,其实骨子里就是个十足的禽兽。他喜欢的女人类型,永远都是脸蛋漂亮,胸大腰细腿还长的这类型。
白晶晶是这种类型的,我觉得我也是这种类型的,而米小优,她也是这种类型的。
姚七七太清纯,身材也太寡淡,方雨宁也一样,太古板端庄,身材同样还是特别的寡淡。
所以墨白最开始不喜欢她们也是有道理的,最起码连碰,他都不想去碰。
可是爱情最终不是靠身材和样貌来维持的,是需要彼此的体谅,包容和理解,互相关心,鼓励和扶持。
我和墨白的爱情,已经升华到了这样的地步,精神层次的默契,远远高于了最初那颗荷尔蒙懵懂的肉体层次了。
可即便是墨白不嫌弃我,我自己也都嫌弃我自己了,我对着镜子大吼道:“我!要!减!肥!”
可墨白却是在一旁被我逗笑了,“减什么肥嘛,这样不是挺好的嘛,你以前太瘦了。”
幸福大概就是这样的吧,我再闹,他在笑。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天为何物? 高高在上,威严莫测,是法则,是戒律,是无情,是冷酷。 天意,何也? 俯瞰众生,操持风云,褫夺赏罚,随性而为。故,天意不可测,苍天不可近。...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