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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着大家都不相信,小欢欢气鼓鼓的不说话,然后可怜兮兮的看向了吴庸。
吴庸也同样哭笑不得。
家里这点儿秘密就给你抖出来啦?
小欢欢确实没有说错,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怕脑海中的东西会随着时间忘记,就闲来无事,一一记录了下来。
不仅仅只是歌曲。
其他的东西,更多。
但不曾想。
记忆力比之在蓝星的时候,恐怖太多了。
凡是以前看过的东西,就如同记忆存储一样,稍加思索,便会出现在脑海中,而且每回想一遍,记忆力就更强,领悟力更深。
给吴庸的感觉就像是,武侠小说中,任督二脉打通后,那种飞速上涨的感觉。
吴庸笑道:“有带纸和笔?”
“带了。”老薛从包里掏出了纸和笔,看看他,“要不咱们缓缓啊?”
他有些担忧。
担忧吴庸强行写……
一旦没有写的比较符合主题的歌曲,或是写出来了,但没有让黄博徐征两人觉得合适,从而让自己陷入很尴尬的境地。
写歌需要灵感。
有些顶级的音乐人,蹲个坑,突然来灵感了,都能写出脍炙人口的金曲,经久不衰。
可有些却是需要时间的沉淀,某些时刻,突然就来灵感了,才能写出。
这个时间可能是五分钟,可能是十天,可能是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
这也是圈内一些顶级歌手跟顶级的音乐人约歌,要等非常长时间的原因。
吴庸没有说话,接过了纸和笔。
在三人的目光下。
吴庸手拿着钢笔,看向了窗外,沉思了大概能有个十来秒后,开始下笔了。
白纸黑字。
钢笔笔尖在吴庸的手中,仿佛跟他还有纸张融为了一体。
三人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白纸上,每个出现的文字。
字体大气磅礴。
在每个笔画间又给人一种锋芒毕露感觉,赏心悦目,震撼人心。
这首字体,艺术感,生活感十足,让三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太漂亮了。
从而忘记了上面写的内容。
房间内,静悄悄的。
时间仿佛静止了。
三人都被吴庸那手字体给惊艳到了,从而忘却了,文字的内容。
老薛见过吴庸的笔迹,时至今日,依旧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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