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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高门大户家的千金小姐,平日皆是要跟着家中长辈出门应酬,学着打理庶务,见过形形色色之人,那些个举止中透着浓浓寒酸的穷苦书生,根本入不得她们的眼。
再者,千金小姐素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即便出了门时,身边丫鬟婆子数量也不少,根本没有幽会的可能。
即便是这两样都没有,真的是那千金小姐鬼迷心窍了,看上了举止上不得台面的穷酸书生,以千金小姐的家世来说,收拾一个书生还不是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的简单,还能容得一个书生放肆胡闹,逼得女方立下一个考试之约,待书生高中后,风风光光地办婚事?
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都是写话本的人瞎写瞎编罢了!
可偏偏这些瞎写瞎编的话本最是受那些读书人的喜欢,又能挑起深闺小姐的好奇,生意自然也就好做。
这好做的生意,他们自然不愿耽误。
赚到手里的是实打实的白花花银子,谁管这话本是不是胡诌的呢?
伙计明白这个道理,却见这位沈娘子并不明白,也懒得跟她解释太多,只叹了口气,“总之,除非沈娘子拿了旁的话本再来,若是还写这些话本,掌柜的给沈娘子冷脸,我也没办法。”
末了,终究是心中不忍,只又劝了最后一句,“看沈娘子日子也是艰难,趁早也是好好想一想,至少别一味地亏了笔墨钱,浪费了时间。”
写话本,要买纸张,毛笔,墨条……
且未必一次性就能写的完全,修修改改的,许多时候几个月才写下来一本。
若是一意孤行,颗粒无收,那真是……
伙计属实不愿去细想其中的酸楚,只能是说完这句话后,再次叹了口气,“沈娘子好自为之吧。”
而后,便转身进了书铺。
沈淑君木然地在远处站了一会儿,而后咬着嘴唇蹲下身来,捡拾被伙计扔在地上的话本。
夏明月和庄翠见状,一并俯身帮忙。
“谢谢,谢谢。”沈淑君连声道谢,一边慌忙地接过,将那些话本往随身带的小包袱里面装。
有风吹过,掀开话本的纸张,夏明月瞧见了几行熟悉的字,顿时愕然,“这话本是沈娘子你写的?”
“正是。”沈淑君点头,片刻后一怔,“你如何知道我姓沈?”
“方才听伙计这般称呼沈娘子,便记下了。”夏明月解释,“不过我并非有意窥探沈娘子的私事,只是刚好要去书铺中买东西,方才便在门口停了一停。”
“不妨。”沈淑君顿了顿,“方才娘子问这话本是不是我所写,难不成娘子看过这话本?”
“看过。”夏明月道,“我先前在金丘县城书铺中购买话本,因着当时买的多,伙计便送了一本,送的正是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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