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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仰脖喝酒之时,方冰扣动了扳机。
碰地一声轻响——如果不注意,你还以为哪家的调皮孩子放了一个甩炮呢。
几乎在枪响的同时,童明星的脑袋晃了一下,坐倒在了椅子里,子弹穿过了他的太阳穴,从另一边的太阳穴钻了出来,又击穿了摆在电视柜上的敬业奖杯。
在确认击杀童明星之后,她便收回了目光,三米百外的狼狈窜逃与惊呼之声通通与他无关。
她拆解了狙击枪,将之背在肩膀上,架上墨镜,就像是远道而来的游客,下楼去了。叫了一辆车,开到和高明分别的酒店,一问之下,才知道申明他们早已经退房了,再拨高明的电话,也是关机。
方冰难掩心中的沮丧,看来,在高明的心中,我与他们,仍旧不是一路人吧!又或者是我的力量不够,根本不配做他们的同伴……
她在酒店门口呆了很久,突然解下背上的包,扔进了垃圾桶里,大步往前走去。
她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情,在做杀手这件事情上,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就算做得更好一些,也不过是一名杀手,这一点,即使是她做上一辈子,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除了钱多些,或者命没了!
她永远也不可能成为高明真正的同伴,只有学道,能够改变这一切!想到这里,她从怀里掏出一本书,轻轻地摩挲起来,这本书,是他从一个死老道手里得来的,金主的本意是要她杀死老道,并将老道随身的书带给她,当她完成任务之后才听说,金主已经死了!
也因为这个原因,他最终只得到一部分订金外加这本《炼魂书》
已经五天了,这五天的时间里,高明等人都是白天睡觉,一天晚上,便像幽灵一样在城市里转悠着,希望能够引来鬼车!
而事实上,风平浪静,五天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罗素素有些耐不住了,冲高明道:“咱们成天像神经病一样在城市里转来转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高明劝道:“要有耐心,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耐心耐心!”罗素素不满地说道:“你们两人卿卿我我的自然无所谓了,姐们每天渡日如年你知道么?等不到鬼车不说,还要看你们两个的肉麻表演,我都快崩溃了!”
“今天晚上还没有过去呢,说不定就有结果了呢?”
“那就怪了!”
对付这个唠叨的新同伴,高明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那就是——不理她,罗素素自己说够了,自然就闭嘴了!
罗素素说了一会儿,自觉无趣,道:“好好好,你们赢了,我去别的路转转,你们继续卿卿我我吧,对了,天亮的时记得回家!”
罗素素说着,往岔道的另一边走去。
高明很无辜啊,什么卿卿我我啊,老子自打出门和杜姿总共没有说三句话,卿卿我我,卿卿我我个屁啊!
不过,人与人的关系有时候很特别的,有时候千言万语,却最终止于朋友,有的人,明明一言不发,却像是说了千言万语一样,这才有白居易的那句古诗“此时无声胜有声”高明与杜姿虽然没有说话,但却给了两心相知的感觉,这也给了罗素素很大的压力,老感觉自己是在做电灯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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