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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了宋老三,外面已经是华灯初上,赶紧又直奔单雄信的府上而去,昨天下好的拜帖,今天无论如何要把所有人家都走完。单雄信之前见过富贵,为了避免他有所怀疑,先打发富贵回了府,富贵知道现在他不宜暴露,点点头自己寻路回去了。
“小麦!”单雄信还是那副粗狂豪爽的模样,使劲拍了拍王小麦的肩膀,“哥哥等你一天了。”
“二哥为我的事奔波劳苦,特地带了一些礼物……”
王小麦还没说完就被单雄信打断了:“自己兄弟,莫要见外。再说你的事我还真没帮上什么忙,去年恰逢带兵出征,等俺回来,听说你已经不在狱中了。”
王小麦只得又把情况大略的和他说了一遍:“……就这样,我这次算是有惊无险,劳烦二哥牵挂了。”
“这帮秃驴,”单雄信骂了一声,“早知道俺就带一营兵士烧了他的破庙,毁了他的佛像。”
俩人进到屋内,单雄信早就让人准备好了菜,酒自然还是王小麦珍藏的陈酿。
入席之前,王小麦又拿出一个盒子:“恭喜二哥喜得贵子,一点小礼物,给侄子的。”
单雄信这些年来一直带兵打仗,虽然有过不少露水姻缘,但直到今年年初,才有了一个儿子。正是王世充赏赐给他的宠妾所出,虽然不像演义里娶了公主那么夸张,但入洛阳之后,也算是美人在抱了。
秦琼、程咬金、罗士信等人投唐,给了王世充不小的刺激。他这次算是学乖了,手底下就剩了单雄信这么一个独当一面的大将,无论是否是出自真心,反正对待单雄信是好极了。除了赏赐宠妾,登基的时候更是给单雄信封了候,虽说大郑国的侯爷不值钱,但是也算是一份恩宠。
单雄信唤过侍候的仆役,让他通知爱妾把儿子抱出来。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年轻女子莹莹款款的走来,身后跟着一个中年妇人,应该是奶妈婆子之类的佣人。
妇人手里抱着一个红色的襁褓,单雄信接过来,王小麦凑到身边一看,小家伙有些怯生,看到外人,一咧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单雄信急忙把孩子交给爱妾,王小麦从盒子里取出一只玻璃做的小狗,活灵活现的,在灯光下晶莹剔透有些泛黄,看起来真是美不胜收。
“今年是狗年,兄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个琉璃小狗送给孩子做礼物……”这是之前在琉璃工坊试验吹制法的时候鼓捣出来的,烧出来的玻璃料的颜色有些发黄,不适合制作透镜,就拿来练手。今天出门的时候一直思考送单雄信什么礼物,闻听他喜得贵子,就把这只小狗想起来了。
单雄信吸了一口冷气,这小狗的手工虽然很粗糙,但是如此成色的琉璃器怕是不下千贯,早就听说王小麦有钱,但没想到出手会这么阔绰。
王小麦看到单雄信的表情笑了笑:“这琉璃会越来越不值钱,二哥不必惊讶。”
单雄信闻言一笑:“不管他值不值钱,总之是兄弟对俺的一份心意。”接过来小心翼翼的放到盒子里递到宠妾手上。
“谢谢叔叔……”那女子向王小麦施了一礼,欣喜的退下了。
“孩子的名字取了吗?”入了席才想起刚才忘了问孩子的名字。
单雄信一拍脑袋,这事该是他这个做父亲的主动介绍,不过和王小麦倒是不用见外,忙开口道:“叫单道真。”
两人吃过了几杯酒,便又说起军营里的事来。
“罗士信就像个泥鳅,滑不留手……如今太子领兵前去救援慈涧,传回来的消息不乐观。”单雄信忧虑的说。
年初的时候,王世充见李唐军队北上作战无暇他顾,便大举进犯唐国的领土。李渊是个老油子,此时手底下虽然没有多少可用之兵,却想出了一条妙计,他派刚投降过去的陕州道行军总管罗士信带了几千精骑兵跑到郑国的腹地打起了袭扰战。
罗士信虽然年轻,但是从军多年,再加上曾跟着两名名帅张须陀和裴仁基,两个老帅都是着力培养他,因此用起兵来极为老辣。更加之他之前在瓦岗军的时候在洛阳作战多日,极为熟悉地形,也极为熟悉郑军,因此布置的作战计划极为高明。
他把这几千骑兵又拆分成十几股小部队,开始在洛阳周围不停的骚扰那些军事重地,一击之后远遁百里,颇有些游击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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