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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走不了路,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在客店中住了下来。
薛霸去烧一锅百沸滚汤,提将来倾在脚盆内,叫道:“林教头,你也洗了脚好睡。”
林冲挣的起来,被枷碍了,曲身不得。
薛霸便道:“我替你洗。”
林冲忙道:“使不得。”
薛霸道:“出路人那里计较的许多。”
林冲不知是计,只顾伸下脚来,被薛霸只一按,按在滚汤里。
林冲叫一声:“哎也!”急缩得起时,泡得脚面红肿了。
当天晚上,薛霸煮了一盆开水,以帮林冲洗脚为理由,把林冲的两只脚,全都按进了开水之中,烫出了许多的大水泡。
这纯粹就是瞎掰的,难道林冲是一个,没有条件反射的人吗?
哦,到底是胳膊的力气大,还是双腿的力气大,林冲难道就不知道,从开水之中抬起脚吗?
洗个脚而已,都能把脚给烫出,一堆的大水泡出来,这简直是太不合理了吧?
向碗中倒满了开水,然后再把指头伸进去试试看,到底能不能烫出水泡。
答案很简单,根本就不会烫出一个水泡,因为手是会快速回缩的。
想要烫出水泡,那就必须要把手指浸入碗中,至少十秒以上的时间才行!
可是呢,林冲偏偏就是把自己的双脚,硬是给烫出了,一大堆的水泡出来。
他到底是怎么烫的,怎么把自己的双脚,给硬是烫出了这么多的水泡?
如果能够想明白这里面的答案,那么,林冲烫脚这件事情里面,所隐约显现出的那个答案,真心是,不得不使人感到……,一阵的脊背发凉!
两个公人带了林冲出店,却是五更天气。
林冲走不到三二里,脚上泡被新草鞋打破了,鲜血淋漓,正走不动,声唤不止。
薛霸骂道:“走便快走,不走便大棍搠将起来。”
林冲道:“上下方便,小人岂敢怠慢,俄延程途?其实是脚疼走不动。”
董超道:“我扶着你走便了。”搀着林冲,只得又挨了四五里路。
看看正走不动了,早望见前面烟笼雾锁,一座猛恶林子。
第二天一大早,林冲三人在五更天的时候离开了驿站,走了大约八里路左右,他们终于来到了野猪林之前。
时间到了这里,距离他们离开东京城的时间,到底是多久呢?
他们连续住了两个晚上,就算是三天的时间好了。
此处,有一首诗,对这座凶猛的树林,做了很详细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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