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医院骑士团’,那些大人们是这么说的。
小孩儿只见过他们一次,唯一的一次。
可惜,他们驻扎的地方距离这里太远了,一般的人,要沿着道路向西方一直走,走半个月,穿过大片的沙漠,才能够在一片小绿洲里找到他们。
沙漠很危险。
大人们这么告诉他,所以小孩儿准备等自己再长大一些,就去找那些高贵的骑士们,就像是故事里一样,去做他们的扈从,为他们磨砺长剑,擦拭马靴,学习本领,经受磨练。直到有一天,他们认可了自己,自己就可以成为高贵的骑士中的一员。
可他有点等不及了。
距离十四岁,还有六年。
他看着天上的烈日,苦恼的挥了挥手里的木刀。
还有六年。
当他回头的时候,就看到了远处升腾的热气里,一个小小的黑点。
有人过来了。
那个人骑着马来了,可马蹄的声音却有气无力。
走进了之后,小孩儿才发现:马上的人已经很老了,穿着破旧的袍子,像是乞丐,脏兮兮的胡须杂乱,脸上全都是烈日留下的晒斑。
并不威武,也不雄壮。
不像是个骑士,却骑着马。
那一匹沾满泥点和灰尘的马走进了,老骑士眼角干裂,嘴上全都是干渴的水泡,奄奄一息。
“水……”
苍老的骑士抬起眼睛看着他,祈请道:“请给我一碗水。”
他从怀里摸索着,掏出两个沾着汗垢的发绿铜币,小孩儿犹豫了一下,接过来,转身跑走了,过了很久,他端着一碗水跑回来。
从盐碱地里挖出来的井,水里带着苦涩的味道和杂质,被小孩儿一路跑过来,弄撒了很多。
可老骑士接过,却如获重宝,仰头大口吞咽。
大碗中的水,他喝了一半,另一半让他犹豫了一下,俯下身,将碗送到马的唇边,马将水喝完了。
直到现在,小孩儿才看到,在泥垢和尘土下面,那一匹马的皮肤好像是墨绿色的。很奇怪,就像老骑士的袍子一样。
怪马翻着大眼睛,看着小孩儿,忽然伸出舌头舔了他一下。
老骑士笑了,抚摸了一下马头:
“它喜欢你。”
小孩儿摸了摸脸上的口水,一脸茫然。
老骑士珍惜的将碗底残留的几滴水舔进了嘴里去,擦掉胡子上的痕迹,声音依旧沙哑:“请问下一个村子在哪儿?”
“向北,要两天的路,很远。”
小孩儿指了指远方,看着老骑士的干瘪钱袋,“你可以休息一下,今晚可以住在我家,我家有干净的客房,还有热水和晚饭,只要五个子儿。”
五个子儿的价钱,相当廉价,可老骑士犹豫了一下之后,摇头,沙哑地回答:
“时间来不及了。”
说着,他拍了拍马头,怪马踩着蹄子,向北方一瘸一拐的走去。
小孩儿有些失落,这鬼地方,一年到头,难见到几个外地人。
“要走了吗?”他问,“你要去哪儿?”
“去下一个地方。”
老骑士说,“然后再下一个地方。”
-
-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大妖降世,卷风云万里,遍野尸横无归人。痴儿怨女,叹红尘滚滚,牵马负刀不回头。圣人云端坐,邪灵白日行。魏来自卑微而来,踏黄泉碧落,吞无边苦海,只为证天道已死!人道当兴!...
太古时代,有擎天巨灵,身如星辰,翱翔宙宇。有身怀异血的各族大尊,破灭虚空,再造天地,有古炼气士,远渡星河,教化众生。不知因何原因,一个时代悄然终结,万域隔...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