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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第五十四章(第3页)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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