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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仆人用是可以用,但不可当心腹使用。
也就胡芸娘讨封时,被李牧亲自说出对自己“忠心耿耿”这几个字后,从而天人有感,胡芸娘借机化形为人。
她能化形成人,便在对李牧忠心的基础上。
有朝一日她要是对李牧不忠心了,天道有感,就会引发天谴,从而被打回原形。
只要胡芸娘达不到影响此界天道规则的境界,那她就一直都是李牧最为忠心的丫鬟。
而想要影响大道规则,恐怕只有传说中的仙佛才有这种本领,胡芸娘估计这辈子都难以触碰到这种境界了。
胡芸娘带来的这些丫鬟仆人,共有十七个,其中四名女的,十三名男的,年纪都不大,都是二十来岁。
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一个叫做孙洪烈的男子。
此人有三十二岁,据他言,他曾是鹤州府的一名秀才,后来妻子与人私通,被他率众捉住后,当场将奸夫的心肝挖了出来,随后又灭了奸夫满门,这才逃到了魔岩山艰苦度日。
他这种行为放在现代社会,肯定是枪毙的下场,但在这个世界,杀死奸夫,并不能算太大的罪过。
他罪在波及无辜,竟然灭了奸夫满门,这才是真正的大过错。
不过在这个动不动就株连九族的世界里,孙洪烈的做法依旧符合这个世界的道德观,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不少人的赞成。
所以胡芸娘并不觉得他有什么过错,算不得有恶迹。
不过李牧也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见这个孙洪烈有点气质,曾攻诗书,颇有文采,且雅擅丹青,能文能武,算得上是一个人才。
于是便将此人任命为即将开业的首饰铺的店掌柜。
孙洪烈身材修长,相貌儒雅,留着三缕长髯,眼神温润,若只看相貌,很难让人相信,他竟然是一个双手沾满了血腥的狼灭。
此人谈吐不凡,进退有据,倒是一个可以培养的人。
“老爷您今天盘了一家店铺?”
胡芸娘听到李牧竟然买了一家门面房,甚至还带了一个小院,忍不住惊叹道:“幸亏今日奴婢寻了几个仆人,否则的话,若是老爷的店铺开门,岂不是连个使唤的粗汉都找不到?”
李牧哈哈大笑:“一个首饰店而已,早开几天,晚开几天,能有什么关系?”
他将这些仆人都认了一遍,随后让他们收拾房间,暂时住在了东西厢房和后院。
四名女仆都会做饭,第一顿晚饭就是她们做的,李牧吃了几口,发现味道确实不错,对胡芸娘极为满意:“芸娘,这次你有心了!”
胡芸娘受宠若惊:“哎呀,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李牧笑道:“做的好,就应该奖励。”
他手掌一翻,掌心里已经多出了一根尸魔的指甲:“今天我在城内斩杀了一头尸魔,还算有点道行,费了我好大的力气,才将它杀死,爆了点炼器材料,这枚指甲给你吧。”
“尸魔?”
胡芸娘大惊:“这清河县城竟然出现了尸魔?”
僵尸诞生了神智之后,才能有资格被称为尸魔。
尸魔比僵尸可要恐怖的多,一般的僵尸都刀枪不入,极难被杀死,而尸魔则更加厉害,不在阴阳五行中,并不惧怕阳光,且若是有心隐藏,真的便会与常人无异。
修为到不了一定境界的人,根本就看不出尸魔的身份。
这尸魔的实力有高有低,一般的尸魔也不是寻常修士能够对付得了的,而厉害的尸魔更是难以抗衡。
曾有佛门修士的金身遗蜕发生了尸变,成为了尸魔,那叫一个厉害,菩萨都敢吃,自号应声佛祖,敢与世尊叫板,至今不曾陨落,已经成了绝世大魔头。
就是普通的尸魔,但也非同小可,起码得金丹境界的高手,才能从容应对。
但是金丹境界的修士,已经是修士中的大高手,平常绝少遇到。
等到他们得知尸魔为祸时,黄花菜都凉了,即便是最后将尸魔降服了,但尸魔造成的破坏却已成事实,死了的人也不能复活。
因此每次地方上出现尸魔,都会死伤不少人。
正道修士按照惯例,一般都会姗姗来迟,那时候人早就死绝了。
现在听李牧说清河县出现了尸魔,胡芸娘一阵心惊肉跳:“老爷,您竟然杀了一头尸魔?天呐,尸魔浑身上下坚若精钢,金丹期高手对上它们都感到吃力,竟然被您杀死了?”
她伸手接过李牧递来的尸魔指甲,又是吃惊又是高兴:“奴婢最近正想炼制一把飞剑,没想到老爷早就为我把材料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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