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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矫阳说道:“阿姨,我下午要去见一个同学,晚上回来。”
阿姨依旧是慈爱的笑着:“去吧!年轻人就得有自己的活动圈子,多接触人是好事。”
矫阳到外面拨了个记在心里的号码,这个号码已经近一年的时间没用过了!还好,电话很快就通了,矫阳有些激动和兴奋,更有些忘乎所以!她急切的说道:“宋哲,你到商学院旁的东北食府来一下,我在那儿等你。”
对方好像对她的语气非常不满:“你谁呀?怎么知道我?啥事?电话里直接说吧!我可没时间跑那么远,我的时间值钱着呢!”
矫阳这才想起自己以前跟他这么说话都习惯了,现在自己已经换了个身份,他哪儿知道自己就是曾经的玲玲?她只好让自己的语气平和些:“对不起!我刚才有点着急。你不是私家侦探宋哲吗?我想找你帮忙查个人!”
“既然有我的电话号码就应该知道我的侦探所所在的位置,很抱歉!本人很少上门服务服务服务。”对面传来宋哲冷冷的声音。
“宋哲,你个堂堂的男子汉能不能发扬点革命风格?开着你的野马来一趟,又能费你多少时间?难道你让我一个没车没马的小女子,大老远的千辛万苦的赶过去?你怎么忍心?”矫阳一听就有了小小的愤慨,大声的叫嚷道。
对面一下子没了声音,许久才缓过神来,慌乱疑惑的问道:“你到底是谁?”
矫阳的这些话让宋哲感觉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亲切,只有一个人会说出这种话,也只有一个人能这么和他说话,而且能管他的车叫野马的也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冯玲玲。
虽然玲玲离世十个月了,他是后来得到的消息。没看到玲玲的遗体,更没看到她被火化,他一直不肯相信玲玲真的走了,冥冥中他总感觉玲玲在什么地方等着自己。
矫阳没好气的回道:“少废话!到这就知道了!”
这次是毫不犹豫的回答:“好,我马上过去!”
矫阳徒步走到东北食府,要了个小包房,依照老规矩点了三个菜,六瓶啤酒,然后坐下来等。菜刚上完,包房门口就出现一位二十六七岁的男人。
他一米八三的身高,黄白的皮肤,清淡的眉毛,小眼睛,塌鼻梁,略微长的一张脸。整个人看上去很普通,要不是健硕匀称的身材和精光闪闪的眼睛,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他站在门口向里面张望一下,矫阳立起身:“宋哲,在这儿!”
宋哲愣了一下,然后快速的打量一下矫阳,这一眼他已经记忆深刻了,他是那种反应异常灵敏的人。
玲玲和宋哲是高中时的同年级的校友,因为二人都喜欢体育,在许多有关体育的场所他们几乎都同时出现,加上玲玲性格外向,很快就和他混成铁哥们一样,两人更是无话不说。
然后二人又一同考进警官学校,他们在一起上课、训练、又一起出双入对的,在外人眼里简直就是热恋中的情人。而矫阳总是毫不避讳的叫他:“闺蜜”。
宋哲有时不服气的和她争执:“哥们儿好不好?”
二人工作后,宋哲进了刑警队,然而工作不到两年,宋哲说啥也不干了,非辞职不可,理由是:“干刑警太累、太危险,又纪律性太强,我是那种不习惯被束缚的人,实在干不了!”
私下里他却和玲玲说:“我没法呆下去,我的头儿每次执行任务自己都躲在后面,危险时让我们上,功劳都归他,出了差错也都是我们的责任,没事就挖空心思的设计人。我真的无法忍受和这种人在一起工作,我还就不伺候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于是他就辞职,自己干了私家侦探,他的家并不宽裕,一开始连个落脚地都没有,好在他办事利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有了自己的老营,哲哲侦探所的牌匾悬在那别提有多气派了。侦探所由原来的孤家寡人,变成现在至少有能独立侦察能力的几人,不能说这不是一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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