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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波来到了前面的游戏厅,走到了麻将机跟前,对着一名带着大粗金链子,边上放着个手包的男子问道:
“刘哥,有人找挂杆儿,十块一杆儿,你要不要玩几局?”
这个刘哥是当地的一个包工头,属于赶上了时代的风口浪尖儿最早发迹的那伙人,他的手里不差钱,包里随随便便就能扯出几千块百元大钞。这在当时的年代,是一件非常稀罕的事儿,要知道这时候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几百块而已。
刘哥抻了个懒腰,然后站起身来说道:
“行啊,你帮我把分给退了,我搁这儿腻歪这么久,就是为了找人挂几杆儿,再没人我就打算回去睡觉了。”
台球厅这边,罗琦琦对挂杆儿的兴趣不大,哪怕是她的同学叶晨下场,她翻开书包,从里面找出还没看完的《欢乐英雄》打算今晚贪点黑,也要把这本书给读完。
这书是罗琦琦从书店租的,还回去的时间晚了,可是要多付钱的,一天五毛呢,对于每个月零花钱并不多的罗琦琦来说,她不得不精打细算。
叶晨看到了罗琦琦手里拿的书,笑了笑然后说道:
“罗琦琦,你眼光不错。这本书是古龙自认为写的最好的一本武侠小说了。”
《欢乐英雄》这本书创作于一九七一年,当时是古龙巅峰时期,这本书也是古龙个人最爱的作品。但因为小说与一般传统的武侠小说有着许多不同,叙述也是采用了散文化的笔法,因此在一些读者中间并未得到好评,但也有一部分读者认为这是古龙最好的作品之一。
罗琦琦的眉毛一挑,班级里的同学对于她平日里喜欢看杂书多有异议,觉得这不是一个上了高中的人应该做的,她也自认为与众不同,从未想过能在同学中找到自己的同类。在听到叶晨评价古龙的作品,并且表达了赞许,罗琦琦试探着问道:
“怎么?你也喜欢看武侠小说?”
叶晨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对着罗琦琦说道:
“我对金古梁的武侠小说都很感兴趣,不过相比金庸和梁羽生,我更加偏爱古龙的小说。虽然他因为个人原因,有很多书写到一半后都是别人代笔的,不过他书中的个人风格,是金庸和梁羽生比不了的。”
叶晨的话勾起了罗琦琦的谈话欲望,她正要与之交流时,许小波已经带着刘哥走进了台球厅。刘哥看着还穿着校服的叶晨,倒是没怀疑他的台球水平,毕竟很多小孩儿的台球打得多蛮不错的,可是却怀疑他作为一个学生,挂杆儿有没有钱付彩头,于是便开口说道:
“挂杆儿可以,不过得把钱晾一晾,我可不想被人空手套白狼。”
叶晨淡然一笑,也没说什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钱夹子,然后扯出了几张百元大钞,接着说道:
“放心吧,一把一结,输了绝对有钱赔付!”
叶晨在这个世界的命运和在少年派世界的相似,都是父母不在身边,每个月把生活费给汇过来,还是照旧跟自己的爷爷一起生活。老人家岁数大了,身体不便,所以买菜之类的都是叶晨负责,他每天早起都会做好一天的饭菜,然后才去学校上学,因此兜里自然是不缺钱。
既然不差钱,刘哥自然也没有异议,那就开打吧。挂杆儿开始了,双方轮流开球,刘哥一上手就感受到了压力,因为这穿着校服的小家伙,不是一般的准,这也让他来了兴趣,因为只有跟自己水平高的选手较量,才能让自己的准度得到提升,至于钱不钱的,还真没这么重要。
许小波则是一直盯着台球案子这边,因为敢于挂杆儿的人,打球速度都是很快的,除非是那种喜欢给别人做斯诺克的选手,要不然几乎就是几分钟一杆儿,这也是台球厅这边喜欢挂杆儿的人的主要原因。
几杆下来,看着看着许小波就看出了猫腻来,这个叫叶晨的家伙,台球水平不是一般的好,只要给他机会一杆清台仿佛是喝凉水一般简单,最主要的是他还会时不时的给对方放水,估计是怕对方输急眼了,不跟他玩了。
可是别看叶晨十杆里能放三俩杆水,每到决杆的时候,他却从不留情,因为这时候不仅要赔付赢家的钱,还要付台费的。二三十杆下来,这家伙居然没付过一次台费,不得不说,这家伙实在是太贼了。
双方打了五十杆台球,刘哥输多赢少,算下来输了将近三百多块,不过他也没在意,对叶晨笑着说道:
“这眼瞅着十二点了,先不打了,你想挂杆的时候,就让小波过来找我,我随时候着。回去晚了,我家婆娘该发飙了。”
“好啊,你要是有朋友的话,咱们打台球扑克我也可以的。”叶晨同样是微笑着回道。
相比于挂杆儿,台球扑克的难度更高,一般是三个人进行,单独挑出从A到大王的十五张扑克牌,小王十四,大王十五,每个人抽五张,打完自己对应的球就算赢了,按球来结算,一个球就是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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