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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样呢?又不是没犯过法。
在中世纪,所谓的法律,只是建立在统治者自己的意愿上罢了,触犯它非但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谴责,可能还会被称颂。
就像格兰特那样,一个盗贼能成为大名鼎鼎的传说型游侠,不是他技术多高人品多好,而是时代造就了他。
唔,郑飞毁灭了他。
东城郊,是贫民的居住地,在这里,随处可见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及街道旁推着小车,叫卖各种便宜吃食的小贩。
鱼骨头、虾壳、螃蟹钳子总之,都是富人吃剩下的东西,小贩的亲戚在富人家里当保姆,弄出这些东西来卖。
风,掠过本就冷清的街道,夹带着霜花,灌进流浪汉的衣领,瞬间透心凉心飞扬。
在这片,流浪汉也是分等级的,谁能打谁就是老大,能在最好的地方落脚,所谓最好,就是能遮风挡雨。
当郑飞走过并驻足停下时,被冻僵了的流浪汉,吸着快流到嘴里的鼻涕,纷纷抬起头注视着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注视着他的皮衣,以及他与众不同的肤色。
他们的眼神中,有好奇,有纳闷,更有嫉妒与仇恨。
流浪汉老大是个络腮胡子,长得很壮但不是圣地亚哥那种壮,肌肉比较松弛,肚子很大,胸下垂。
好吧,是胖!
见有富佬模样的人来,他嘶了一声,摸了把胡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看了一小会儿,冲身旁蜷缩在垃圾桶后的手下招招手,竖起两根手指。
手下怔了怔,傻嘿嘿地一笑,也竖起两个手指,道:“耶!”
老大懵了,踹了他一脚,骂道:“操!老子让你把烟斗给我!”
烟斗,从贵族庄园门口捡的,买不起烟丝,每当要去见重要的人时,老大就会拿上这个烟斗,逼格能提升不少。
现在,他便是拿着老旧的烟斗,顶着寒风向郑飞走去。
“嘿,是来找我的吗?”
郑飞转头一瞥,只见是个胡子拉碴的胖子,皱皱眉,道:“你是这里的老大?”
“没错。”老大很得意的样子,把烟斗夹在嘴角。
“认识监狱里的看守么?”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郑飞深知,看似不起眼的流浪汉其实个个都是万事通,因为他们整天都没事做,只能在街道上游荡来游荡去,听着路人们讨论各种事情,了解许多八卦信息。
“唔,当然,我连他们家在哪都知道。”老大叼着烟斗,装模作样地嘬了口空气,接着说:“你有朋友进去了吗?”
“聪明。”
“只要有足够的钱,我就帮你。”
老大说得很坦然,看起来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做了,难怪会选择在监狱旁边安营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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