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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聿小时候很怕血。
血的味道很难闻,伴随着强烈的腥臭味,令汤聿作呕。
尤其是当汤聿看见自己的母亲在自己眼前被父亲放干了血以后,他就更害怕血了。
血是他的梦魇,他无法逃脱,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汤聿的心能得到片刻的宁静。
汤聿发现自己的不对劲,是在不小心看了一本刑侦小说后,他发现自己在看那些残忍的杀人手段时会不受控制地将受害者替换成自己父亲的模样,并且能够预测成功率是多少,哪一个步骤会导致成功率下降。
为了验证自己脑海中的成功率,汤聿策划了一起完全意外的谋杀案。
将每一个因素都考虑进去,最后由被杀者本身触发“意外”情况导致死亡。
汤聿成功了。
那天他看着父亲像他的母亲那样倒在血泊里,刺鼻的血腥味和眼前的深红色相结合,仿佛是在提醒着他,血是一种极具生命力的物质,藏在无数条细小的血管之中,贯穿于身体的各个器官,承载着人类的生命。
这也是他的生命。
从那天开始,汤聿就一直在别人的血液之中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
他所造就的意外,让所有人都查不出来凶手。
他还将母亲从福尔马林里捞起来火化,用她的骨灰做成了钻石耳钉,戴在自己的耳朵上,这样就会让他有一种自己并不孤独的错觉。
但错觉终究只是错觉,汤聿厌倦了。
后来他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折翼之地这样一个地方,就花了一大笔钱把自己送了进来,将整个监狱当成自己的玩具,被所有人害怕着,也依旧独自一人。
直到他遇到了沈玥。
他真的很高兴。
就算沈玥别有所图也无所谓,他只是想要一个人陪着他。
杀死玛莎,他后悔吗?
不后悔。
玛莎不死,他连片刻的虚妄都得不到,就算再让他选一次,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杀死玛莎,把沈玥拽在自己手里。
他能去死吗?
当然可以。
他早就该死了。
所以他回答,“好。”
汤聿这辈子杀了很多人,他知道怎么样的死最轻松,也知道怎样的死最痛苦。
人在身体完全丧失活动机能后,意识依旧会存在一段时间。
汤聿享受着意识上的疼痛,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忘记重新席卷而来的孤独。www。
汤聿又想起了那天,白色的月光照在沈玥的身上,他的心从沈玥为他而来的那一刻开始跳动,他便一直在追寻着那一抹白色。
就算他的白月被乌云遮住,他也永远记得那时自己被拥抱的温暖。
沈玥,对他而言是什么呢?
爱?
不是那样简单的东西。
沈玥,是他的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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