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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乡民即便知晓异能者的存在,亲眼见到后的第一反应仍是将他们当作仙人。
身怀奇能异术,呼风唤雨在寻常人眼中可不就是仙人么?
像薄奚锦聿这种可凌空御风,抬手降雨的异能者翘首更是仙人中的仙人。
乡民们跪在地上,朝薄奚锦聿喊了很多句“多谢仙人福泽”才站起来,眼中略带遗憾地离开。
有此般作势,允棠朝薄奚锦聿以桃花酿行了简单的拜师礼。
礼成,薄奚锦聿带立刻带允棠回启神殿,连午饭都不在这里吃。
她今生的二哥不舍地追出来,“仙人,仙人,你要带我的小妹去哪儿学艺,她以后还会回来吗?”
允棠前几世都投胎于乱世,如果运气不好,可能刚出生便要立刻转生,哪能像现在这样有父母疼爱、哥哥担心的。
这是她时隔不知多少年再次从投胎的家人身上感受到亲情。
对上少年人担忧的目光,允棠心底生出几分愧疚,毕竟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孩童。
她拽了拽薄奚锦聿的袖子,用不舍的目光看去,满怀希冀地问:“师傅,我。。。。。。”
薄奚锦聿明白她的意思,淡淡回道:“吾要带你小妹去皇城学艺,此后每过三年,若无要事缠身,吾定当带她回来探望。”
“真的吗?”少年人眼巴巴地问,“仙人是不会骗小孩的吧?”
“不会。”薄奚锦聿再次回道,“吾向你保证。”
话音落下,水鸟载着两人腾空而起,允棠趴在鸟背上同少年挥手告别。
“二哥,再见,还有,替我告诉爸妈和大哥,我们三年后再见!”
“一路保重!”少年人红着眼眶回道,“我们三年后再见!”
水鸟从村子上方飞过,不少正耕种的乡民抬头看去,也朝他们挥手,“阿妞,一路顺风啊!”
允棠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同他们一一告别。
薄奚锦聿也垂眼看下去。
下方是吃饱穿暖,身强体健的寻常百姓。
他们站在蓬勃生长的庄稼地里,对从眼前飞过的水鸟满是赞叹,仿佛这是太平祥瑞之物。
时间是一种奇妙而无形的事物。
人们鲜少注意时间的流逝,可当某天再回首,便当赞叹时光的玄妙。
往前几十年,薄奚锦聿依旧是以水鸟出行。
可那年百姓民不聊生,中原战火纷飞。
他用水鸟赶路奔赴战场,晶莹纯粹的水鸟象征杀戮与毁灭。
世人惧怕那水鸟,见了便要争相逃亡,哪如今日这般,被人感叹和夸赞。
他本人也一样。
几十年的岁月轮转,竟无人再记得他是凶名赫赫、杀伐无数的大将军。
早年战乱,他身上终日萦绕可怖的血腥气,重到连【灵泽】都险些洗不干净。
哪能像今日这般受人爱戴,甚至被奉为仙人。
薄奚锦聿忍不住笑起来,抬手再次降下一片润雨。
“慢走!仙人慢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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