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五月。嚣城。
过了水路到了岭南地界后,因为沈璧君钟爱地道岭南菜的关系,准备往中原去的白云城一行人干脆在嚣城停留了几日。
这一回毕竟是带着她这个双身人,叶孤城也没有像上一回去中原那样轻车简行,马车仆从侍卫俱准备了个齐全,又考虑到不能像以前那样整日赶路,所以才出发得早了点。
五个月大的孩子已经挺显怀了,尤其是和她原本那不盈一握的细腰相比,差别还是相当之大的。
与此同时,沈璧君的胃口也比之前好了许多,所以得知叶孤城决定在嚣城多待几日后她自然是最开心的。
他们夫妻一个是江湖盛传的风姿卓绝宛若天人,另一个更是被誉为武林第一美人,一道出现在嚣城那些老字号的酒楼里时自是万般夺目风头无俩。
但叶孤城到底成名多年,他那超绝的剑术在其他地方可能还没有这么大的威名,但在离南海这么近的岭南就不一样了,所以他们俩一出现,别人往往都只是看一眼就不敢再多看。
尤其是不敢多看沈璧君。
沈璧君喜欢岭南的烧鹅,现在胃口这么好,一个人就能吃掉小半只,吃的时候还相当可惜:“可惜没有带小燕一道上路,他一定会愿意陪我吃的,和你一起吃饭太没劲了。”
叶孤城:“……”你吃的烧鹅都是我帮你撕的。
不过没带上燕南天其实也不怪他,要怪廻光。
正月底的时候她来了一次飞仙岛,后来似乎往更南的方向去了,叶孤城也没有多做理会,反正只要她不留在白云城整天想着带沈璧君回移花宫就行。
结果她在南海游历了一圈后,在四月下旬他们准备出发去中原的时候竟又来了一次,还正好撞见了在断崖上练剑的燕南天,也不究竟是怎么想的,看了一会儿后还非常随意地指点了一下他。
“你的剑是叶孤城教的?”她问。
“不是,我祖父教过我一些。”燕南天摇了摇头。
也就是说后来全是自己琢磨的?廻光眯了眯眼,觉得有点意思。
江湖上能得廻光这般和颜悦色的人很少,且大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燕南天作为一个根本没长开的八岁小孩,还是浅泥滩里打滚整天脏兮兮的那种,居然也能入了她的青眼,被她真心实意地赞了一句你的剑大有可为。
这种事说出去怕是根本没有人信!
只能说真正的天才和凡人的确是不一样的,燕南天听到廻光这么称赞他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喜悦,反而问她方才用树枝截过来的那一招究竟是何意。
廻光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和一个八岁小孩论剑的时候,要知道她虽以金丝缚和移花接玉名扬天下,可剑术也绝不容小觑,移花宫内甚至还放着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剑阵》。
论到最后,两人竟是谁都没说服谁。
若是同她论剑的是叶孤城或西门吹雪倒也罢了,顶尖的剑客心中本就有自己对剑的独特领悟,这也便是剑客们口中经常提到的“道”。
然剑之一道,问道者千人,得道者却寥寥无几。
更不要说这样本心坚定,被打得还不了手也照样没对自己产生一丝怀疑的了。
廻光觉得这小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恰逢叶孤城准备出发去中原与西门吹雪决战,便同他商量,哦不是,便通知他道:“我带你这侄子去趟移花宫,反正中秋之夜我也会去京城,到时再把他带来。”
“移花宫?”叶孤城相当不解。
“我有一样东西,特别适合给他。”廻光没说是什么。
叶孤城就去问燕南天:“你愿意同她去吗?”
燕南天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点了头:“她说要赠我《剑阵》。”
叶孤城也用剑,自然不可能不知道《剑阵》是什么,但他却从不知道《剑阵》居然在移花宫,而它的主人现在更是许诺了要送给一个八岁的孩子。
廻光在江湖上的名声的确相当不好,但有一点也是谁都无法否认的,她惯来说一不二,从不屑于骗人。
……当然这一不一定能算是优点,比如她说了要挖你眼睛的话就一定会挖。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苍茫大地,未来变革,混乱之中,龙蛇并起,谁是真龙,谁又是蟒蛇?或是天地众生,皆可成龙?朝廷,江湖门派,世外仙道,千年世家,蛮族,魔神,妖族,上古巫道,千百势力,相互纠缠,因缘际会。...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