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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五月。嚣城。

过了水路到了岭南地界后,因为沈璧君钟爱地道岭南菜的关系,准备往中原去的白云城一行人干脆在嚣城停留了几日。

这一回毕竟是带着她这个双身人,叶孤城也没有像上一回去中原那样轻车简行,马车仆从侍卫俱准备了个齐全,又考虑到不能像以前那样整日赶路,所以才出发得早了点。

五个月大的孩子已经挺显怀了,尤其是和她原本那不盈一握的细腰相比,差别还是相当之大的。

与此同时,沈璧君的胃口也比之前好了许多,所以得知叶孤城决定在嚣城多待几日后她自然是最开心的。

他们夫妻一个是江湖盛传的风姿卓绝宛若天人,另一个更是被誉为武林第一美人,一道出现在嚣城那些老字号的酒楼里时自是万般夺目风头无俩。

但叶孤城到底成名多年,他那超绝的剑术在其他地方可能还没有这么大的威名,但在离南海这么近的岭南就不一样了,所以他们俩一出现,别人往往都只是看一眼就不敢再多看。

尤其是不敢多看沈璧君。

沈璧君喜欢岭南的烧鹅,现在胃口这么好,一个人就能吃掉小半只,吃的时候还相当可惜:“可惜没有带小燕一道上路,他一定会愿意陪我吃的,和你一起吃饭太没劲了。”

叶孤城:“……”你吃的烧鹅都是我帮你撕的。

不过没带上燕南天其实也不怪他,要怪廻光。

正月底的时候她来了一次飞仙岛,后来似乎往更南的方向去了,叶孤城也没有多做理会,反正只要她不留在白云城整天想着带沈璧君回移花宫就行。

结果她在南海游历了一圈后,在四月下旬他们准备出发去中原的时候竟又来了一次,还正好撞见了在断崖上练剑的燕南天,也不究竟是怎么想的,看了一会儿后还非常随意地指点了一下他。

“你的剑是叶孤城教的?”她问。

“不是,我祖父教过我一些。”燕南天摇了摇头。

也就是说后来全是自己琢磨的?廻光眯了眯眼,觉得有点意思。

江湖上能得廻光这般和颜悦色的人很少,且大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燕南天作为一个根本没长开的八岁小孩,还是浅泥滩里打滚整天脏兮兮的那种,居然也能入了她的青眼,被她真心实意地赞了一句你的剑大有可为。

这种事说出去怕是根本没有人信!

只能说真正的天才和凡人的确是不一样的,燕南天听到廻光这么称赞他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喜悦,反而问她方才用树枝截过来的那一招究竟是何意。

廻光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和一个八岁小孩论剑的时候,要知道她虽以金丝缚和移花接玉名扬天下,可剑术也绝不容小觑,移花宫内甚至还放着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剑阵》。

论到最后,两人竟是谁都没说服谁。

若是同她论剑的是叶孤城或西门吹雪倒也罢了,顶尖的剑客心中本就有自己对剑的独特领悟,这也便是剑客们口中经常提到的“道”。

然剑之一道,问道者千人,得道者却寥寥无几。

更不要说这样本心坚定,被打得还不了手也照样没对自己产生一丝怀疑的了。

廻光觉得这小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恰逢叶孤城准备出发去中原与西门吹雪决战,便同他商量,哦不是,便通知他道:“我带你这侄子去趟移花宫,反正中秋之夜我也会去京城,到时再把他带来。”

“移花宫?”叶孤城相当不解。

“我有一样东西,特别适合给他。”廻光没说是什么。

叶孤城就去问燕南天:“你愿意同她去吗?”

燕南天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点了头:“她说要赠我《剑阵》。”

叶孤城也用剑,自然不可能不知道《剑阵》是什么,但他却从不知道《剑阵》居然在移花宫,而它的主人现在更是许诺了要送给一个八岁的孩子。

廻光在江湖上的名声的确相当不好,但有一点也是谁都无法否认的,她惯来说一不二,从不屑于骗人。

……当然这一不一定能算是优点,比如她说了要挖你眼睛的话就一定会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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