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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情,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也让我对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张百雄崇尚义字当先,被誉为现代版关公,人缘极好,我与他私交也很好。
他的死,让我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但你为他所做的一切,又让我觉得,他在死后,能有你这样一位不算继承人的过江猛龙,协助他的女儿守住他留下的江山,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
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你为张百雄的女儿做了很多事情。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张百雄的女儿会死得很惨,他的产业会被吞的连骨头都不剩!
这一切,让我对死去的张百雄感到安慰,同时也与你成为朋友,然后见证了你缔造的各种神话。
当你灭了南青洪之后,我心里很庆幸,我成为了你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但这份庆幸没有维持多久,便因为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便不复存在了——你暗示我舍弃毒品生意,我却误会你因为我儿子得罪你,想对付我,最终导致了我的悲剧。
对于这个结局,我不怪你,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或者说自己没脑子中了某些人的诡计,被当枪使了。
其实,那一天,在洱海后,当警察出现之后,我很想委托你一件事,但因为我对不起你,最终没脸跟你提。
我很想让你帮我照看我的老婆孩子。
因为,我知道,一旦我死了或者将牢底坐穿的话,他们将迎来灾难。
事实印证了我的猜测。
他们死了。
甚至,就连我的情人,我的私生女,我身边一切可能分到家产的人统统都死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没有罪。
包括我儿子在内,我没有让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染指灰色产业。
他们唯一的罪恶便是:我留给他们的巨额财富。
那些财富就如同孩童手中的宝物,孩童无法享用,反倒引来杀身之祸。
杀害他们的人是我曾经的心腹手下:麻五。
写到这里,我不知道该如何写下去了。
或者说,到笔尖的字无法落在纸上,就如同那天在船上,我到嘴边的话无法说出口。
小风兄弟,请允许我厚着脸皮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
谢谢你曾经认我这个朋友,心甘情愿地喊我一声贾哥。
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荣幸之一!
我相信,你的所有朋友,都和我的感受一样。
遗憾的是,我们现在不是朋友了。
但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还是厚着脸皮向你写了这份信,并且在最后想向你提一个不情之请。
“如果,你认为那个曾经露着你的肩膀称兄道弟的贾胖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真心待你,让你觉得还不错,那么,请你帮那个胖子一个忙——让麻五来九泉之下向那个胖子忏悔!”
——你曾经的朋友:贾胖子。
……
……
PS:第一更!看到很多朋友留言说,看本书比其他书贵,认为本书收费贵,其实不然。
这是因为,我每一章的字数要比其他书多一些——大多数书每一章是两千字,我有时会写到三四千字,写到我认为这一章表达的东西表达完毕,就如这一章,差不多相当于其他书两章的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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