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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杨牧管狼叫朋友?
关海珊捉摸不透,就听那头狼又是嘶吼了声。
杨牧正在向前,那头狼就向后。
就这样走出十米远,头狼忽然仰头发出一声长吼,转身跑走,其他的狼也跟随走开。
杨牧站在雨中看了会走远的狼群,才转身回来。
看着一身水的女婿,关海珊简直觉得认不出了。
这个小白脸,竟然吓走了野狼?
“那些狼……”
“十年了。”
“什么十年?”
“十年前我就认识它,那时还是只小狼,我在自然保护区铁丝网隐蔽的地方弄了个小洞,把它带出来玩,偶尔还喂它东西吃。后来几年外面就有野狼了,以前入山每年都能见到它,也和它成为狼王后的狼群打过架……三年多不进山林,没想到还能遇到,还能被认出,嘿嘿,狼这东西,果然有趣。”
杨牧有那么点思绪,于是就随口把这事说了出来。
“十年前?那你不是才十一?你跑这地方来干嘛?”
杨牧不说话了,说的已经够多。
心情还是不错的。
雨夜,草棚,狼群,山林,都曾是他的童年。
魏祁山的大地与海天相接。
东去近海,是他赤脚奔跑过的乐园。
他在那里的时光是最开心的,一度曾忘记城市人群,就想那么快乐下去。
只是人心会变,十一二岁的孩子,正迎来心的巨变。
忽然有一天他孤独了,于是重返汉宁,遇到了温思佳。
从此他忘了这片山海天地,即使每年都回来,但又被都市里那送他去医院的小姐姐勾的魂牵梦绕……
雨下的小了一些,杨牧不说话,关海珊也不知道说什么。
渐渐她困了,神经松弛,终于在潮湿的草床上入睡。
杨牧最后也睡着了,如同以往还是被红依当做抱枕,小丫头养成了习惯。
江南八月的凌晨依旧闷热。
杨牧算是被热醒的。
睁开眼睛见雨已停,天还黑,看不见星月。
衣服很潮湿,粘粘的不舒服。
侧头看看丈母娘,还在熟睡。
也是够可怜的,她穿的挺单薄,露肉的地方都红肿了,在树林间穿梭很多地方被刮伤,这老富婆哪里遭受过这种罪?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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