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花鸳娇滴滴的打了个哈气,微微睁开那一对凤眼,看着下面的士兵慵懒出声。
“什么八百米?”
“长廊!人类已经走了八百米,我们拦不住他们了。”
“长廊啊。。。。。。。长廊!你说他已经走了八百米?”
“王,并不是宋子君,是他带的一个随从,他一路过关斩将,而且向我们提出了挑战,一个人走过来,不需要十米的分段,随时随地都可以向他发动攻击,他还接受大家一起动手,最多的时候有三十几个人围着他群攻,结果却都被他干掉了!王,此人奇强,我们不可能再有任何人是他的对手。”
花鸳终于清醒了过来,站起来。
宋子君没有,他一个随从却能把走廊打通关?
什么鬼啊!
人类里面能有这种高手吗?竟然让自己的族人随意出手,真是胆大包天,百花城里有这样的人物吗?
花鸳直接展开翅膀,走出帐篷后飞天而起,很快到了三百米外的长廊出口,就见一个男人正悠闲的走出,在他身后跟着宋子君和一个人类女子。而在他们身后,走廊都不存在了,很多鸟人东倒西歪。
鸟人的视力是极好的,花鸳放眼望去,就知道参战的鸟人何止一百,估计五六百都有了,竟全被打的在地上起不来?
真是心惊不已,花鸳重新去看杨牧,看到久了就发愣。
这个人族男子,怎么如此好看?
杨牧也在看这个忽然出现的漂亮鸟人,真的很美,颜值水平估计能达到李宝珠水平了。
李宝珠是杨牧对于真正美女的衡量保准,只要超过了她,那就算好看的。
只不过杨牧对美女没啥感触,他就是喜欢关凤多一点,看一眼就喜欢,谁也没招。
说明杨牧真是一需要眼缘的人。
要知道小关凤他见到的时候可是没有任何感觉,只有眼前的关凤才觉得好。
发现花鸳还是一脸疑惑的模样,杨牧向前一步走,收起了之前的狂妄,既然是来谈事情的,见到了大佬,总要有应该有的尊重,一味的装叉是达不到目的的。
“鸟族王者你好,我叫杨牧,过了这千米长廊,是否算勇士?”
花鸳与所有族人一样,也是惊奇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人类能说自己种族的语言。
不过这些都不是目前来说重要的。
她挥挥手,没说话,示意杨牧跟着走,看都没看宋子君一眼。
三人就这样被一群人簇拥着进入了花鸳的中军大帐。
这帐篷确实挺大,两边各站立三十多人还有很多空的地方。
花鸳高坐在上边,杨牧三人则被那两排人夹在中间。
花鸳的目光落在杨牧的身上,杨牧也不说话,等她说,先说显得自己气场不足。
不能太狂,但也不能狗添,中庸之道最为好。
大帐内安静了许久,花鸳才道:
“来人!上酒!”
一会功夫,有两个美丽的鸟人女孩上来,一人手中拿着酒坛,一人拿着大碗。
“此为东海深冰之水,与野菩提为原料酿造的冰清酒,只有勇士才可以喝。”
杨牧没客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