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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2章 无耻之人算你争气(第2页)

这其中,女性半神海赫萝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海赫萝这个名字,也在刹克司心里留下了烙印。

……

阿托斯界,黑荒城。

东边山岭的地穴之中,响起一个慵懒的声音。

“无敌漂亮的小绯红大人沉睡了太久,都不知道今夕是何年何月。”

“嗯……熟悉的味道,有主人和主母的气息残留,难道主人去了南方?”

声音传出来的同时,一只穿着女式红色马丁靴的脚从黑暗中探出,一位红眼红发的年轻女孩走出地穴,踏上通往城墙的阶梯。

这是小绯红!

和以前的小绯红比起来,完全不一样。

如果之前的小绯红是青春期的少女,那现在的小绯红,就是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了。

并且,小绯红身上残留的些许地穴蜘蛛特征,在这次的进化中,全部褪去。

现在的小绯红,一眼看去,就跟人类女孩没什么区别。

“哼哼……爱吃肉的小姑娘……光着脚丫荡呀荡……走遍森林和草原……她看到了最喜欢的小山羊……”

“噻箩箩箩……噻箩箩箩……好想吃……好想吃……”

这是刹克司曾经教给小绯红的儿歌,讲述的是一个喜欢在森林里采蘑菇的小姑娘。

但是,儿歌来到小绯红这里,被改得面目全非。

当唱到自己喜欢吃的小山羊时,小绯红还会伸出舌头,吸吮舔食自己的嘴唇。

再然后,小绯红登上了她小时候喜欢趴着睡觉的地方,一个可以观看黑荒城全景的烽火台。

“嗯,陌生的气味变多了,黑荒城变热闹了呢!”

“还有一些好朋友的气息,看来大家都没什么变化。”

小绯红贪婪的呼吸着黑荒城熟悉的烟火味,这是幼年时最深刻的味道,记忆犹新。

“不错,这次算你争气!”

刹克司出现在小绯红身边,伸手揉了揉后者的秀发。

一头顺发被揉为鸡窝,小绯红一点都不介意,她将脑袋放在刹克司的手心中,蹭啊蹭啊蹭,无比的享受。

很小的时候,刹克司的手心,就是她感觉最温暖的地方。

“主人,小绯红晋升大领主了,有什么奖励呀?”

大领主级别的母虫,这可不是一般的存在。

刹克司也没想到,小绯红能超越掌控沙漠权柄的红衣塞尔,先一步晋升大领主。

大领主级别的母虫,和大领主级别的强者,那绝对是两个概念。

“小东西,一出来就要奖励!”

刹克司轻拍小绯红的脑袋,将后者的鸡窝头震顺。

紧接着,刹克司将手搭在小绯红肩膀上。

在刹克司手背的皮肤上,有一层细密的龙鳞出现。

这是传奇级别的护具,对应的是大领主。

小绯红是母虫,最需要的就是保护。

“龙鳞软甲!”

“哇……主人,您真的要将它奖励给小绯红吗?”

龙鳞软甲是刹克司的贴身护具,融入皮肤后,几乎就没脱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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