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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不久,刚一个月。
半瓶酒下肚,小偷有点儿醉了,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不是所有坏人生来就是坏人,有些是被生活逼的。
他逼问老谢:你他妈的是不是瞧不起我?他哈哈笑着,淌着眼泪说:你他妈为什么要瞧得起我……
又哭又笑,他最后枕着老谢的肚皮睡着了。老谢也醉了,醒来时天光大亮,已是中午,小偷躺在身边,仰成一个“大”字,手里还攥着半只猪耳朵。
有人走过广场路过他们身旁,没人看他们,没人关心他们为什么睡在这个地方。
小偷惺忪着双眼坐起来,瞅瞅手里的猪耳朵,啃了一口。他对老谢说拜拜吧,他要干活儿去了。老谢试探着问他,能不能别再去偷东西了?生活不会永远逼着人的,不是说当过坏人就不能再当好人。小偷爽快地说好,他伸过来油乎乎的手:你立马给我五万元钱,我立马有脸滚回家去当好人。他嗤笑:哎呀我去,装什么犊子,你现在十块钱都拿不出来吧?
老谢咬着牙不说话,拖着小偷去找小餐厅。老谢是流浪歌手,但只是街头唱原创卖专辑的那一种,并非饭店餐厅里点歌卖唱的那一类。
珠海,是老谢头一回破例。
“先生,点首歌吧”这句话实难启齿,但看看一旁的小偷,他终究还是把话说出了口。
第一桌客人说走开,第二桌说走开。第三桌客人酒意正浓,说唱吧,把我们唱开心了的话,一首给你五元钱。唱什么呢?老谢看看小偷。那几年网络歌曲风头正劲,流行《老鼠爱大米》,也流行《两只蝴蝶》。老谢拉着小偷一起合唱,老谢弹琴他打拍子,一开始他不情愿,后来越唱声音越大,几乎盖过了老谢。
半个小时后,客人给了一百元钱。
他们站在小餐厅门前,小偷捧着一百元钱发呆。他猛地大喊:哎呀我去!早知道可以用这方法挣钱,我他妈何苦当小偷!何苦……
路人侧目,老谢扑上去捂他的嘴,手松开时湿漉漉一掌的泪。
小偷和老谢共同生活了一个月,吃住在一起,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唱歌聊天。他们一起卖唱,小餐厅里、海边的烧烤摊、冷饮店门前,得来的钱一人一半。一开始二人合唱,后来老谢只负责弹琴,小偷负责唱,他嗓门出奇地大,而且会唱所有的网络歌曲。一个月后的一天,在初次卖唱的那家小餐厅里,老谢和他弹唱庞龙的那首《我的家在东北》。一遍唱完,明明客人没点,他却非要再唱一遍。“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客人惊讶,他怎么抢过我们的酒端起来了?
他举起酒杯敬老谢。走了!想明白了,也想家了,管他瞧不瞧得起,明天我就回家!
老谢送他去车站,站台上他死命地搂着老谢的脖子。“你是我的纯哥们儿,纯纯的!”车门关闭前的一刹那,老谢丢了一个纸包进去,报纸包着的,上面两行字:五万元钱我没有,我只有13700元钱。
当个好人。
火车开走了,带走了车窗上挤扁了的一张脸,和老谢贴身银行卡里的所有积蓄。13700元钱没了,几百次街头卖唱的辛苦所得。这本是老谢攒了许久,用来实现理想的。
火车开远了,老谢发觉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心痛的。他安慰自己,有什么啊?没什么,大不了从头再来嘛。
……其实这段故事的句号,直到五年之后才被画上。
五年后,流浪歌手老谢在民谣圈有了一点点知名度,虽然理想依旧没有完成,依旧需要街头卖唱,但终于有一点儿资本展开全国巡演了。规模不大,都是在民谣小酒吧里。他的名气也不大,来的人能有三四十个,就已经很满足了。
2011年1月14日,南京古堡酒吧的那场巡演,来的人最多,几乎有二百多个,座位全部坐满了,不少人站着。
来的人出奇地热情,每首歌都热烈地鼓掌,不论是欢快的歌还是哀伤的歌,每首歌后都尖叫呐喊。
老谢一边弹唱,一边紧张。这是怎么个情况?这些人有男有女,有穿西服打领带的,有黑T恤金链子的,打眼一看全都不像是听民谣的啊。
演出结束后,老谢的专辑全部卖光了,批发白菜一样,一个渣渣都不剩。人们挤成团,找老谢签名握手,然后迅速全闪了,留下老谢一个人一头雾水地站在空荡荡的舞台上。
手真疼啊,这帮人握手的力气真大。
脚边不知何时多了几样东西。一个厚厚的小纸包,一把价格不菲的新吉他。一瓶白酒,半个腊猪头。
纸包是用的报纸。那张旧报纸,老谢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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