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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跟好友开玩笑,说这周末要和沈渡小哥哥说再见了,有点儿舍不得。好友夸我,这个拖稿理由还不错,以后可以借鉴。
我讪然。其实我不是一个爱拖稿的人。我几乎没有拖延症,说要今天完成的事儿,很少会拖到明天。这样很累,有时候我会给自己放个小假,不酷那么一会儿。
所以,在写到这本书的结尾的时候,明明只有几百个字就写完了,我硬是写了两个小时。
当时,窗外的雨一阵一阵的,时而寂寂,时而瓢泼。我背对着窗户,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就在想,我要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没有阴谋诡计,没有分别,没有误会,只有甜,像草莓一样,甜是甜,却不令人腻歪,就算腻歪,也不是令人讨厌的腻歪。
我不爱写太完美的人,这世上也没有完美的人,因为一个人总有点儿缺点。而喜欢一个人,就连他的小缺点也会觉得可爱。
整本书写下来,相比沈医生,我更爱的其实是叶晚。我以前写的女主大多是傲娇不服输的,有我自己的影子。叶晚是一个新的尝试,她有点儿可爱,有点调皮,甚至还有点儿傻白甜。但是,这样的率真,反而更讨我的喜欢。
写这篇文时,我第一次哭,是因为叶晚。
那是她生病的时候,沈渡送她回家,照顾她,给她煮粥。其实她不爱喝粥,但是她很乖,沈渡盛多少,她喝多少,一小口一小口,全喝了。她实在怕自己任性,沈渡会走。
她说,她只是想要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在她身边的人;她说,她仍然感激有人爱她,却无法释怀没有人只爱她。
还好,她遇见了沈渡。她小心翼翼地去接近那个看似冷漠实际上却很温柔的沈医生。
之前,书中其实有个女二,我在做人物分析的时候,给她加了点戏份。她对沈渡说:“为什么啊?沈渡,你告诉我,那么多人都不行,怎么就是叶晚了呢?”
然而,在写稿子的时候,我盯着文档,突然替叶晚打抱不平。怎么就不能是叶晚了?我们晚晚那么好,沈渡爱上她,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是的,是很正常。于是,女二没出场,大概是史上最惨的女二了,此处心疼女二两秒钟。
再来说说周南明。除了这个没有出场的女二,作为男二的周南明真的让我又爱又恨。
我爱他的深情,也恨他的深情。
前一秒我还在说:“哼,周南明,活该你娶不到叶晚。”而后一秒,我就想说,“对不起,我爱上周南明了。”我很纠结,所以正文还没写完,我就先给他写了五千字的番外。
他太聪明,也太会保护自己了。
所以,叶晚不爱他,是对的。
但是我又忍不住心疼。我总会想到,有一年的夏天,在土耳其的大街上,叶晚光着脚丫在前面走,他慢吞吞地跟在后面,眼底尽是笑意与温柔。
我又想,其实他和沈渡是有过一次交谈的。大概是在浓浓的夜色中,各自点起一根烟,谈谈心上的姑娘。沈渡也理智,但他的理智是带了几分拙意的,他愿意为了她昏头。周南明则不。
那次谈话还算平静,谈不上谁输谁赢。走之前,周南明把烟捻灭,认真地说:“谢谢你。”
沈渡倒还和往常一样,面容淡漠,漫不经心地说:“谢谢周老板之前对她的照顾。但是……”他话锋一转,“我对我的女朋友好,不需要你来道谢。”
冷漠,寡淡,还有点儿记仇。
让你之前那么折腾我们家小饭团。
我有时候在想,沈渡才是最可爱的那个人。他本硕博连读,是天才,也是行业中的翘楚。他是麻醉医生,救死扶伤。
我之所以写麻醉医生,是因为好友恰好从事这个行业。在我写之前,她问我:“你知道麻醉医生是干什么的吗?”
我:“打一针,睡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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