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个中年顿时瞪眼张嘴要说,却被伍思仁一个眼神止住。
他们闭上嘴,眼睛仍瞪得老大。
宋云歌右手持剑,左手捏剑诀。
食指与中指轻轻搭上剑锷,顺势而上走,沿着剑脊一直抹到剑尖。
两指走到一半时,眼睛便慢慢闭上,仿佛在倾听着剑中声音。
两指贴在剑尖上一动不动,仿佛静止下来。
“好剑——!”
数十息后,宋云歌闭着眼,叹息着吐出这两个字。
他慢慢睁开眼,好像从美梦中苏醒一般的不舍。
他升起一股强烈的悸动,无论如何,一定要拥有这把剑!
握在手中,剑柄与手掌仿佛融为一体,水融交融,血肉相连。
剑身仿佛就是自己的手臂,甚至比手臂更加的灵动与舒服。
一股清凉气息源源不绝的源进身体。
就好像炎炎酷夏贴上一块凉玉,那种直透骨髓的凉爽与清冽无法抗拒。
“呵呵,此剑名漱雪,乃我年轻时奇遇而来,我深爱之。”伍思仁深情的看着这柄平淡无奇的长剑,感慨道:“只可惜我练的是刀法,让它一直陪着我,太委屈了它,而我又不想它流落于庸人之手,今日恰好遇上小宋你,正适合做它的主人!”
“这……”宋云歌迟疑。
如果是别的,甚至是延寿丹,他都能硬下心肠拒绝,这柄宝剑却让他无法拒绝。
这种血肉相连,清沁入骨髓的感觉太动人,他甚至觉得,怀拥着卓小婉的感觉也不过如此了。
“收下罢。”伍思仁不舍的道:“好好待它,持之扬名天下,我便心满意足了!”
“……好!”宋云歌还剑归鞘,抱拳一礼:“那晚辈便忝颜收下了,多谢伍前辈!”
伍思仁摆摆手。
宋云歌能救回李泰华,让他不必承受李易山长老的怒火,他对宋云歌感激不尽,否则也不会拿出这把挚爱之剑。
杨云雁迈着轻盈的脚步,带着淡淡幽香飘进来,抱拳对诸人行礼。
李泰华的眼睛一下直了,丢了魂一般只会呆呆看着杨云雁。
“云雁,咱们立功的机会来了!”宋云歌笑道:“追杀一个天魅!”
“杀天魅?好得很!”杨云雁笑靥如花。
杀天魅的功劳最大,远比杀魔门高手大得多,一个天魅便是一份巨功。
李泰华看到她笑得明艳,不由的失神,脸上不由也跟着露出笑容。
伍思仁四人暗自摇头。
怪不得那么容易被杀了,对这杨云雁如此痴迷,利用杨云雁杀他易如反掌!
一念之间,沧海桑田。打眼带你进入古玩的世界!!!...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天降神物!异血附体!群仙惊惧!万魔退避!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一段叱咤星河,大闹三界的传说。忘语新书,已完本凡人修仙传魔天记。...
2017最火玄幻作品,海外点推双榜第一张悬穿越异界,成了一名光荣的教师,脑海中多出了一个神秘的图书馆。只要他看过的东西,无论人还是物,都能自动形成书籍...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