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玲珑则站在我身旁,低声问我:“你故意把胖子支走,是有什么计划吗?”
这女人,我从一开始就认为不简单!
我说道:“没计划呀,我能有什么计划,我只是想一个人过去看一看那具古尸而已,胖子又不感兴趣,何必浪费时间。”
叶玲珑微微一笑,问道:“你不会是还对那幅素描复原图耿耿于怀吧?”
我不由得有些心虚,躲开了她的目光。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真的相当可怕,我确实对那张脸庞相当之好奇,我这人不太相信巧合这种事,在我的思想当中,没有巧合之说,背后一定有着某种关联。
哪怕有人告诉我,这个古尸就是我多少辈前的祖先,那也远比让我相信这是巧合要有信服力。
我没有跟叶玲珑多说话,在她那敏锐的洞察力前,我自知不太可能掩饰住什么,还不如不与她交流。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压在那具古尸上面的板材大概清理了一下。
正如胖子所言,水晶棺已经碎成了玻璃渣,木质内棺也成了碎屑,古尸从水晶棺里掉出来,扭曲着身子躺在地上。
干枯的皮肤已经呈现出灰黑色,这是快速风化的结果。
干尸的样貌几乎难以辨别,我真心佩服之前的那些研究人员,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居然能把这么个丑陋无比的家伙,画成我这么英俊潇洒的模样。
我在心底狠狠咒骂了一通。
那研究员肯定瞎画一通应付交差而已。
这么一想,我心里的疙瘩也瞬间松开了不少。
这时,我在这干尸的喉咙处隐约看到一个小物件,于是我便从兜里掏出一个皮手套戴上,探出食指慢慢地摸到喉咙处的皮肤。
手指碰到皮肤的瞬间,灰黑色的皮肤立刻就塌陷了,我手指一搓,都成了粉末,一眼就能看到底下的骨架。
就在喉结附近的位置,我摸到了一个小小的指环。
竟然是纯金的!
我心脏狂跳不已,不是因为这是纯金的物件,而是因为在这个小小的指环上,我看到了龙纹!
龙纹指环!
这就是传说当中的龙纹指环!
相传,这就是乌斯大帝国格萨尔王象征地位的指环。
历来,关于格萨尔王的记载相当稀少,很多历史都不过是人们口口相传,亦真亦假谁都无法说清,但唯一的在正史中有过笔触的,便是这个龙纹指环。
在乌斯大帝国消亡的上千年之后,藏域又崛起了一个国度,那就是后来的吐蕃。
《吐蕃国史》开篇一章就有记载,吐蕃正是在龙纹指环的神力护佑之下才得以建立,因此吐蕃也自称是乌斯帝国的后族。
历史不过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已,相信吐蕃人提到龙纹指环,不过是想让自己的统治地位显得更加合理罢了。
但无意间,世人知道了,原来曾经的格萨尔王有一枚神奇的龙纹指环。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