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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个人凝神戒备,火都取出来了。
而宁采薇第一时间就要带着年纪相仿的薛素素进入船舱。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接船厮杀的事情,她可不能冒头。这不是怕死,而是不能成为部下的累赘。
然而她还没有躲进船舱,那追上来的船就传来一个声音道:
「谢过船上的朋友,买我黑帆会的面子!既然见了面,这点心意还望朋友笑纳!」
说完有人手一抛,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就扔到甲板上。
随即,那船就掉头张帆的往下游开去。
这一幕,实在大出所有人意料,
周柱捡起包袱,打开一看,却是几锭银子,刚好二十两。
「小娘子,是二十两银子。」
宁采薇拿起一锭银子,见到是十足的雪花银,银子是船型,底部打的印戳,乃是黑帆二字。
「呵,这些杀手很讲规矩啊。」丁红缨笑道,「干活时被其他人撞见,
还要给彩头。」
宁采薇问道:「这叫彩头?」
丁红缨点头,「是啊。讲规矩的就是给彩头,意思是交个朋友。不讲规矩的就是杀人灭口喽。」
宁采薇收起银子,笑道:「这些银子,给大家买酒喝。」
不久之后,船就到了广州江面,只见两岸灯影迷离,花船如市。一片繁华。
悠扬的丝竹管弦声中,伴随着咿咿呀呀的粤剧吟唱,却是弋阳腔,有《西厢记》,也有《紫钗恨》,却是:
「感怀一曲断肠夜,知音千古此心同·—」
「一秋闱经世累,关灯闹酒度韶华,愿不负十年窗下—」
深秋的江风浩荡吹来,宁采薇衣裙跃,却是感觉不到寒意。
宁采薇站在船头,看看北岸灯光下的古代大都市,不禁目光迷离。
这就是广州啊。不愧是千年商都,哪怕在明朝,也是特大都市。
广州是如今的广东首府,商贸市景之繁华,南国第一。乃是和南京丶北京丶苏州丶扬州并列的大都市。
此时的广州城中,最少有八十万人口。嘉靖三十五年,住在广州的传教士费尔南记载:「广州城每日消耗五千头猪。」
「小主家。」船老大来到宁采薇身边,一脸憨厚的笑容,「今夜就不走了,歇在广州码头可好?」
这艘江船,是宁采薇在香山码头租的,适合跑珠江,不是之前的海船。
船老大连同船工,只有四个人,但驾驭这艘船足够了。
「为何?」宁采薇蛾眉微,「江船不用人力,挂帆就能走,为何要歇一夜?」
船老大道:「小主家啊,我们从江口到广州,也是几十里的水路,大家都饿了肚子,总要靠岸吃菜喝酒-」
宁采薇不以为然的说道:「船上不是有乾粮麽?熟食也有,买点船上吃就好了,为何还要上岸歇息一夜?」
船老大赔笑道:「这船上吃乾粮,哪有在岸上馆子里吃着香甜?一天不吃香喝辣,身上就没力气啊。」
宁采薇不禁翻个白眼。
粤人还真是喜欢吃啊。
「好吧。」宁采薇也不想和船老大闹僵,毕竟是他的船,还要靠他送到广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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