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魔城,依然伫立在血海中的孤岛上,显得那么卓尔不群。
“怪哉,为何本王眼皮一直乱跳?”
王府花园中,一个雄壮威武的中年男子,疑惑地喃喃自语。
他就是血魔王,曾经以一己之力硬刚过天下妖王的男人。
就在这时候,一名属下前来通报:“大王,天机先生来访。”
“来得正好!”血魔王神色一动:“快快有请!”
片刻之后,他在大厅里,见到了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
血魔王孤独一生,和他有仇的生物多如过江之鲫,和他有交情的则寥寥无几。
从某种意义上说,血魔王才是人类俗称的强得没朋友的人。
算上已经飞升和陨落的强者,真正能称得上血魔王朋友的生物,不超过五根手指头。
眼前这个人,恰好是血魔王为数不多的一个朋友。
那是一个儒雅的中年文士,手持白纸扇,颇有出尘气质。
他的来历是一个谜,没有人知道他是妖是魔,也没人知道他的本体是什么。
人们只知道,这个人已经成名五百年。
他的名字不在封号榜,整个二阶进化世界都有着他的传说。
五百年前,他从深山中走出,径直去了银狐城,与银狐王坐而论道。
两人唇枪舌战三天三夜,不分胜负。
一年后,他孤身深入孔雀岭。
二阶天域有智慧的妖魔都知道,那是孔雀王的领地。自孔雀王占山为王之后,就立下了一个规矩:凡雄性进化生物踏入孔雀岭,杀无赦!
数百年来,这个规则从未有人打破。
直到那个人出现,令无数妖怪大跌眼镜。
他不仅去了孔雀岭,还小住了三日。
有传言说,孔雀王将一件心爱的宝物,赠予了那个人。
两年后,那人又去了一个更刺激的地方……血海!
那时候血魔王早已成名,凶名昭著,一般妖怪提起去血海,那就是找死。
但是那个人去了,并作客了七日。
临走的时候,血魔王居然亲自送他出了血海。
这还不算完,送出血海之后,血魔王不舍地望着那人的背影,一脸的依依东望……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龙魂激活,化身地狱邪龙,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炼丹火,天劫火,三昧真火,地狱火等,都是他口中的食物...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