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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兰卡斯堡现在的主人,叫做拉莫尔,是家中长兄,时年36岁。论相貌,这人生得方面阔口,胡子头发都翘着,一副英雄气概,性格也爽快。他也是那种从小肩挑重担的孩子,家里家外一把能手。素来被人称作帕兰卡斯的猛虎。
这一天猛虎先生带着他最要好的两位骑士在街市上闲逛,是艾格纳和克莱蒙德。年轻时候的艾格纳就是性如烈火的家伙,一头红头发红胡子,喜欢穿绿色的爆裂衫。
这三位意气相投,是关系要好的铁三角。有什么事都会一起出动。
“我们今天出来逛街,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领主老爷在马上郑重宣布,“当然是为了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安全着想。我担心舍妹今天要测验他全副武装战斗四小时。为了他的狗命,还是喊他出来溜溜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艾格纳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情,在街上放声大笑,把路过的人都吓跑了。
“切,多大点事儿!一天一圈这是常规训练的量。我天天都能跑。一天三圈都没问题。”
克莱蒙德毫不在乎,就跟没事一样。他的老腰可不太争气,暗地里一直酸疼。腿也异常酸疼,今天早上跨上马的时候简直生不如死。
“何况,她今天已经做完关于我的观察工作了。”
“哈?此话怎讲?”
“早上的时候,她带着仆人去食堂围观了我的早餐,记录了饭量。”
“哈哈哈!”那二人一番大笑之后,又对视浅笑,表情颇有些猥琐。
“诶,哥们。我觉得舍妹是不是……看上你了?”
“怎么可能!”克莱蒙德嗤之以鼻。
那两个人还是窃笑不止。
“有病吧你们!有意思么?”看他们那样惹人生气,骑士长又改口问:“好吧,既然她看上我了,你把妹妹嫁给我吧。”
“门都没有!”
“切!”
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段感情。他们都拿这段事情当做笑料嘲讽克莱蒙德。走了一会,大家看到街上围了一圈人。
“这是怎么了?”拉莫尔皱起眉头。
身为一城之主的他,格外关心城中的大小事情。三人缓步走到人群外面。因为坐在马上,看得也清楚。人群之中两个仗剑的人互相争执,一人身上还有血污。人群在围观决斗。
眯着眼睛一看,领主老爷轻声问左右:“那个瘦弱小笨蛋不是艾克马家的儿子么?”
克莱蒙德点点头。
那位衣衫不整,一只手臂冒着血,脸上都是冷汗的家伙,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混迹于各种酒馆夜店,靠着零花钱养了群流氓,到哪都是横行霸道。
“教训了他无数次,每次遇上了,这家伙就一秒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嘴贱,脸皮还厚,什么溜须拍马的话都说得出来,跪地求饶的样子像没了爹娘一样的。我都拿他没办法。”领主低声抱怨。
“这个家伙,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变脸比换衣服都快。”克莱蒙德也是深有体会,“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一回家立即又变回去,从没见他改正过。”
“可是那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任何一个有点头脸的人大家都互相认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想必是外面来的。看他长得又高又壮,还颇有几分俊美,应该来头不小吧。
只见那人清瘦的脸颊、高傲自恃的面容,一双蓝眼睛,披肩的金色长发。穿得挺漂亮,绣花长袍,里面是蕾丝边的衬衫。外面罩着修身的锁子软甲,身上还配了几件造型拉风的白铠甲片。
看他也没什么行李,就背了个简单的皮包。手里握着一柄长剑。剑刃上还带着血呢。
“外面来的家伙?穿这么时髦,没准是首都那边来的。”
“穿得挺拉风,怎么一来就惹事?还一个人惹了这么一大群家伙?”
三个人一边看一边嘀咕。
而那争执的二人,状态非常焦灼。叫做艾克马的坏小子带了十来个家臣,都是跟他一路货色,年纪轻轻不学无术的混混。
“兄弟们一起上,干掉那个外来的!”
“哟,你这是单挑不过就打群架的意思?”金发剑客甩掉长剑上的血,款款走过来。
那些酒囊饭袋哪里敢动手。他们身上带的家伙都是充样子的,自己没用过几回,哪里敢和仗剑独行的剑客动手。一群人围着一个胡乱笔划,装出来的气势就是没人上前。
金发剑客的长剑一指,离着最近的一个家臣就吓得往后退。
“我说你们,这样可不成体统。要不我给你们找个道儿吧。”金发剑客笑嘻嘻地说。
“你、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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