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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忙不迭的将夹袄捂在身上,回头见元帅大人正蹙着浓眉,看着她的背影,嘴唇抿的死紧,一副不赞同她的话的模样。
宁熹光赶紧走过去,给他递了外套过去,让他快些穿上。“我和你说真的,你让我呆着这里那是不可能的。早先咱们就说好了,要寸步不离,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呢,你可不能说话不算数。再者,真打起来,人员伤亡肯定很大,那时候多一个大夫,士兵就多一份儿生机,从大方面看,我的作用也是很大的。”
宁熹光好一番劝说,才让傅斯言同意她跟着去军营。然而,也约法三章:其一,她要穿着男装,一旦被人发现女儿身份,必须回来;二,不能乱跑,必须时刻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三,不能逞强好胜,若危机时刻她可在他的安排下去救治重伤士兵,若不得他同意,必须安稳的呆在他身边。
“可以啊,可以的。”宁熹光自然满口赞同。
她要去军营,自然也想贡献出微妙助力,给伤病士兵以帮助,但更多的是为了以防万一,要紧盯着元帅大人,以免他受伤或中毒。
眼下元帅大人同意她跟随,她就满足的不得了了。至于那三个条件,完全束缚不到她啊。
这次一行人倒是没有从密道穿行而过,而是直接骑马,往军营赶去。
他们一路风驰电掣而来,到了军营时,时间正好在四更时分。这个时候是人最易犯困的时候,只要不是闪电雷鸣,一般动静根本惊醒不了人。
即将开拔的大军已经规整完毕,齐刷刷的列队排在广场处。他们身上穿着明晃晃的铠甲,手中的枪头锋锐犀利,好似随时可以洞穿敌人的脖颈。
宁熹光看得心头激动不已,一股豪情壮志陡然从胸怀中升腾而起。
傅斯言走到最上首的看台处。
他已经换了一身银色铠甲在身上,一只手上托着那只被鲜血染得微微发红的头盔。
他英俊的面容上冷冽肃杀,在熠熠火光的照耀下,更显冷厉锋利。
他开口讲了几句誓师祝词,也简单至极,用“保家护国,开疆拓土,封妻荫子,加官进爵”十六个字足以形容。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十六个字,就将士兵心中全部的战意都激发了出来。
他们人人精神陡然,壮志熊熊,恨不能现在就上战场,为大新朝抛头颅洒热血,好争一个千古流芳的美名,亦或是封妻荫子,求一个庇佑子孙的富贵。
大军开拔,分成五路,按照预定的计划,直接朝距离大新朝最近的一个鞑靼部落袭击而去。
鞑靼与大新朝是邻国,大新朝的边境有白云城,鞑靼的边境有一个函达部落。
这个部落的族长是鞑靼的一位亲王,乃是当今鞑靼王同父异母的兄弟,成年后被分封出来。
原本这里非常荒僻,且土地沙化严重,根本不适宜人类居住,而居住在这里的人,也都穷困非常。
可现如今,这些人在那位亲王的领导下,却变得非常非常富有。
而他们积累财富的手段,也非常简单粗暴,大多是劫掠沿途客商所得的不义之财。
另外,他们还会在固定时间偷袭白云城百姓,以至于积累了非常大量的财富。财富一多,这个部落就渐渐壮大起来,到现在为止,这个部落兵强马壮,足有五十余万人,这在整个鞑靼,都是数一数二的部落。
而大新朝要拿下鞑靼,函达部落是第一场,也是一道关卡,只要打下这个部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有很困难的战役。
将近五更半时间,外边天色还是黑蒙蒙的,宁熹光看着帐篷里挂着的舆图,默默的计算时间。
那些士兵都非常擅长而行军,若是按照他们的速度,大概此刻就到函达部落了,战争也应该打起来了。
宁熹光这不是第一次经历战争,可因为是第一次距离战场如此近的缘故,她竟有些激动,还有些忐忑不安。
她不由得握住傅斯言的手,偷偷和元帅大人咬耳朵,“计划应该很顺利吧?”
“嗯。”傅斯言一边应着她,一边百无聊赖的翻着从京城送来的折子。因为连日赶路,京城的折子送来也不能及时处理。好在一些重要事情,都由元帅大人指定监国的几位大人处理,其余一些他们拿不定主意的事儿,或是太过重大的事情,才会将折子转过来。所以,总的来说,元帅大人的任务其实并不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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