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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微博发布之后,沈哲果然没有继续跟帖了。
小垃圾。
跟你爹斗,也不看看你才多大。
晚上。
顾洛笙和王晨一起去了饭店。
顾砚早早的就等着了。
“笙笙……”看见自家小妹的时候,顾砚赶紧站了起来。
这次小妹主动约他,激动的一天几乎没有工作。
顾洛笙摆摆手,“我带了一个人过来,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她不在意顾砚介意不介意,就是随口问一句而已。
顾砚看了王晨一眼,一愣。
“是你!”王晨惊讶的喊出声来。
“你们认识啊?”顾洛笙看看俩人,真奇怪。
两个不同行业的人……竟然……认识?
王晨笑笑:“前段时间我的歌有法律纠纷,去律所的时候是顾律帮我的。”
[这两位!有事发生!]
[缘,妙不可言。]
顾洛笙听见这两句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大概率可以吃瓜了。
“咳咳,我忽然想起来,今天我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也约我了,很急,她今晚会发烧,得去医院,要不然你们先帮我尝尝这家店好不好吃,下一次我再来,这样也就不会踩雷了。”顾洛笙向来有自己的想法,也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
王晨又被逗笑了。
顾砚一向严谨:“你朋友今晚发烧你都知道了?”
“我让她发烧,她就得发烧。”
顾砚:……
“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顾砚反应快接的也快。
“差不多这意思吧,我没有你那么文艺,对了……临走之前我还有一件事想要问你。”顾洛笙还没忘记自己的问题:“天上掉下来一块陨石把我的狗狗砸晕了,那我可以卖了弥补损失吗?”
顾砚:“那肯定不行,这属于国家财产,不能私自占有。”
顾洛笙吐吐舌头,看吧,就知道不行。
算了……
本来还想着过去拿的,现在看来……不去了,白跑一趟。
“小妹,你发现陨石了吗?”
“没有。”顾洛笙直接否认。
“那啥,我先走啦。”顾洛笙挥挥手,说走就走,
主要是……不能当电灯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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