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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注意到,亚当斯的肌肉紧了一紧,寻常人根本看不出来。
可他是何等眼力,立刻捕捉到这个细节!
“不是路易斯啊……”小七注意到亚当斯的肌肉恢复正常。
小七笑道:“那就是特米洛了!”
“嘁……”亚当斯还是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只是这回,眼神之中似乎在思考。
两次目不斜视,直勾勾看着前方的样子看似一样,实则内心的想法不一样。
前一次眼神是聚焦的,真的在盯着前方的床位木栏,乃是刻意地在装面瘫。
可后一次,提到特米洛,亚当斯瞳孔没有聚焦,他明显在思考,仅仅只是眼‘朝着’一个方向,而非‘看着’一个地方。
这种思考,乃是茫然式的思考。
也就是在装面瘫的同时,还在茫然。
“可以,两次都面无表情,他并没有尝试误导我,直接对所有的名字都表达同一反应。”
“这是很聪明的做法,不过他明显对路易斯这个名字,更熟悉,肌肉用力了,而对特梅洛却根本没听说过。”
小七想着,说道:“就是特米洛,我已经知道了,我有证据。”
“是吗?”亚当斯看向小七,腮帮子的肌肉在暗暗用力,也就是说他在憋住不笑。
小七说道:“你承认吧,你老实交代的话,我可以饶你一命。”
亚当斯笑道:“承认什么?”
“承认是特米洛让你来杀小姐的。”小七严肃道。
亚当斯的眼神有些挣扎,最终无所谓道:“没什么好承认的,他不是我的雇主,你让我怎么老实交代?”
小七盯着他,心中已有决断。
“果然,他不认识特梅洛。”
小七刚才的问话,是包含多重套路。
首先他给出了两个答案,路易斯与特梅洛。
其中特梅洛,他刻意有点口音,把这个名字说成‘特米洛’。
虽然带点口音,但如果亚当斯知道特梅洛,那在听到‘特米洛’时一样会知道他在指谁。
反之,则会本能地误以为他问得是一个男人。
果然,在强迫亚当斯承认时,亚当斯的回话中,用的是‘他’,而非‘她’。
这在英语中区别是很大的。
除此之外,逼迫亚当斯承认,也是一个套路。
在说自己有证据时,亚当斯没有一丁点紧张。逼迫承认时,则有些挣扎。
挣扎的原因很简单,亚当斯想故意承认一个假的,而误导自己,这是很普通的操作。
可是亚当斯,却偏偏没这么做,而是说‘他不是我的雇主,你让我怎么交代’。
“那种故意承认一个假的,层次太浅,他不会用的,他也知道骗不过我。”
“这个死神亚当,真是个精明的家伙。”
换做普通人,或许就故意承认一个,顺着话说了。
但是死神亚当,乃是顶尖杀手,精明得很。他若不认识‘特米洛’,怎么编瞎话?能误导一时,却终究会被拆穿。
届时反过来还容易让人以为是路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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