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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个结论不符合常理。
集骨者团伙的成员数量并非越多越好。实际上,兽人流寇的数量达到一定的规模,它们只能选择一块水源地定居。因为,野外分布的自然资源很难供养一个流动的兽人族群。
这个道理对半精灵冒险团和蛮族劫掠者同样有效。
简而言之,团伙成员的数量少,个个都能吃饱;团伙成员的数量多,个个都得挨饿。
大地精沃沃的经验告诉维尔托克,眼前的兽人集骨者团伙不可能有400个成员,300个异兽人已经是这个团伙的极限,甚至它们就不该有这么多!
虽然兽人集骨者的数量和维尔托克之前的判断有偏差,但他决定和对方打一仗,想看看自己策划的战术是否有效。
“你们看,那些红皮矮子的皮肤上沾满了湿泥浆!”维尔托克提高音量,对所有同伴大声说道:“这说明,兽人集骨者赶了一夜的路,追上豺狼人斥候,还没来得及休息,就打算把我们一口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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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我原以为集骨者的主力要等到今天下午才会发动攻击。也不知道这些愚蠢的异兽人那来的自信……既然它们体力不足,跑来送死,我们正好给它们一个惨痛的教训!”
维尔托克试图鼓舞士气,却没什么人感到振奋。敌人的数量太多,可能只要一次集群冲锋就会淹没他们的防御阵地,将他们撕成碎片,嚼得连骨头都不剩。
麦克斯在旁边劝说道:“维尔,我们现在还可以突围出去。你们把我带到外面,丢下我,就赶紧逃命,我有办法藏身。”
面对凶暴豺狼人的追踪,他哪有办法藏身?
麦克斯觉得是自己拖累了维尔托克和哈克,所以他们才不愿意突围,选择留下来坚守。
其实,麦克斯想太多了。维尔托克不受感情的束缚,何况他们的交情平平无奇。至于哈克,也已经不是冒险者之家的哈克队长了。
维尔托克没有搭理麦克斯,拿出一把战弓,用不容置疑地口吻吩咐道:“弓战士都换软弓。”
利森嘴唇动了动,还是学着维尔托克的样子,取下战弓的硬弓片、兽筋弓弦,换上弹性更佳的软弓片和羊肠弓弦。
硬弓换成软弓,弓箭的杀伤力和射程都会降低,而射击速度将大幅提升,正适合用来对付身体脆弱的利爪地精。
维尔托克和两位弓战士换好软弓,兽人集骨者已经来到矮丘附近。凶暴豺狼人咆哮着驱赶利爪地精和熊地精,将它们集结在营地下方100米左右的位置。
利爪地精和熊地精显然不太服从豺狼人的指挥,它们乱糟糟的挤作一团,根本没有组成阵型。
哈克看见扎堆的异兽人,心痒难耐,抓起一根铁杉标枪就准备投出去。凭他的力量和准头,这支标枪肯定能刺穿好几只利爪地精。
维尔托克及时按住哈克的肩膀,制止他的投掷动作,摇头道:“别乱动!等这群怪物冲上来,进入软弓二十米的有效射程。弓战士和我负责射杀利爪地精,不必吝惜体力,直接引燃秘血,对利爪地精使用疾速射击的能力!”
“哈克,你和两位剑士给我盯住凶暴豺狼人和熊地精,别让它们伤害弓战士!”
“好的,大人!”
哈克丢下刺矛标枪,左臂配上盾刃,右手拔出一柄精铁长剑,牢牢守在维尔托克的身边。
凶暴豺狼人没把区区八个半精灵冒险者放在眼里,兽人的混乱天性促使它们发动进攻,还没有等个手下摆好攻击阵型,就指挥地精朝矮丘营地冲锋。
泥泞湿滑的地面有效限制兽人的速度,它们嗷嗷叫唤,互相绊倒,在泥地里打滚,看起来很可笑。然而,地精的数量让半精灵职业者们头皮发麻,就连维尔托克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的。
他心里很清楚,以疯狂着称的利爪地精会用血肉之躯挤压战斗空间,自己一旦被它们缠住,想要脱身也不容易。因为,藏在地精背后的凶暴豺狼人不会放过任何一次猎杀对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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