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清欢根本没在意那些,而且团团也没提醒,她自己更是不知道了。此刻的她已经去了忘川河边准备薅点彼岸花种空间呢,而且她现在功德不缺,就算知道了也不在意。
而孟婆此时笑的那叫一个开心,赚大了啊!啥都不用做功德自动来,这会她只想拉着沈清欢好好交流感情,就说还有什么想学的嘛,绝对毫无保留!
沈清欢进来冥界可是都知道的,冥王也一直在看着沈清欢,这会儿发现飞向孟婆的功德的时候他差点没忍住抢过来。实在是馋人啊!
哎,也不知道为啥要隐身,在其他地方或许可以做到没人发现,但是冥界不一样啊!要是光明正大的来,他保证绝对让沈清欢像回家一样舒服!只要给点功德就够了~
冥界几个主事人看着孟婆眼睛发红,也不是别的,就是眼红病犯了,想要~
沈清欢顺利地摘到了彼岸花,她将花小心地收起来,准备带回空间种植。反正现在自己有了花神令,也不用担心自己种啥死啥了。谁懂啊,想当初,她可喜欢花花草草了,但是她连仙人掌都养不活,不出十天半个月保准死的透透的!
心里正高兴这个世界来的不亏呢,毕竟花神令确实挺好用啊,这时,她感觉到一股注视的目光,回头看去,却什么也没有看到。不过她也没怎么在意,毕竟她没有感觉到危险,而且团团也没出声,那肯定没什么事啦!转身离开了忘川河边。
然而,她没有发现的是,在她离开后,一个身影缓缓浮现出来。那是冥王,他从一开始就一直在暗中观察着沈清欢。他眼中闪过一丝赞赏和好奇,这个女子竟然能够如此轻易地摘下彼岸花,还引起了这么大的功德波动。
身为冥王,所有轮回都是他们冥界做主,所以他能轻易看出沈清欢灵魂上的功德金光,说实话,身为一界之主,他都羡慕!或许有机会得提醒这姑娘一声,毕竟功德足以令人觊觎,若是没有防护,碰到邪修怕是就危险了!
不过他也没冒冒然就叫住沈清欢,不说沈清欢已经离开了冥界,就是还在他突然出现怕是也会吓到人的。他也能看出来这姑娘与冥界好似有那么一丝丝关联,只不过他掐算了半天什么都没算出来,罢了罢了,有缘自会相见!
沈清欢出了冥界就直奔妖界,毕竟其他几界都看过了,只剩下妖界了。来到妖界后,发现这里的氛围与冥界完全不同。妖界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各种奇异的妖怪在这里生活。沈清欢还是更喜欢妖界的这种氛围,冥界更庄严,好似有各种条条框框限定住自己,妖界好似更自由逍遥。这与沈清欢现在的生活状态非常相似,只要守着选择底线,然后尽情享受生活才是人生啊!
她好奇地四处探索,主要是她想好好见识一番有没有山海经上的物种。据说山海经是本美食谱,她可真想尝试一下。
沈清欢还在漫无目的地乱逛,当然依旧是处于隐身状态,毕竟一个陌生人突然闯入自家领地,怕是任何物种都要防备的吧!
沈清欢无意去和妖族的人打交道,只不过她还是想要寻宝的,再说了她也想看看这个世界妖修功法,她挺喜欢龙的,希望下次可以把她变成龙,或者其他的也行,不为别的,就想看看普通妖族修炼怎么样。
沈清欢一转头就看到一对野鸳鸯,幕天席地。那一刻她脑子里不停循环某嬛传里面的那句“不知天地为何物”。
绝了!怪不得之前在三生世界东华跟她说她太拘谨放不开,这这这……这会儿她是真的信了书上说上古时期没有什么贞操之类的,只要看上了随时都可以。
红旗下长大的沈清欢这会脸通红,就算她有过花花,但是她也看不下去啊,虽然没人看到她,但是她还是立马飞快地离开了,这地方她绝对要离远点!
见识了大场面的沈清欢决定还是不要喜欢妖族了,最起码目前不喜欢,还是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宝贝吧!
团团跟小天道玩的开心,忙里偷闲看了一下沈清欢,就发现它的宿主已经跑到妖界了,知道沈清欢的爱好习惯,啥也不用说了,团团立马给沈清欢规划好路线。
一个成熟的系统,必须要做到爱与陪伴,很好,它是最棒的!团团内心骄傲叉腰,但是语气很正常,“清欢你跟着路线走,该拿的拿,有书籍什么的我会帮你复印,不过你也别给人收光啊!”
喜欢综穿:予你偏爱请大家收藏:(www。xiakezw。com)综穿:予你偏爱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