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时一头猎犬过于靠近了那头公鹿,向其大声的吠叫着,公鹿猛地低下头,向前冲去,那猎犬赶忙向旁边一跃,但锋利的鹿角还是刺穿了它的躯体,那公鹿猛地一甩头,那只猎犬就好像一块揉烂了的破布一样飞了出去,公鹿冲到尸体旁,发出了胜利的鸣叫声。
“不许射箭!”粘罕突然举起右手,大声下令道:“有没有一个勇士,能够用刀剑或者长矛杀死这头公鹿,如果是阿里喜(奴隶)就让他当我的随从,如果是我的随从就让他当蒲辇勃堇(五十夫长),如果是蒲辇勃堇就让他当谋克勃堇(百夫长)!”
人群中并没有马上有人应答,几乎所有的女真人都知道一头被激怒的雄鹿是多么的可怕,它刚才挑飞一只百多斤的猛犬简直就像是对付一捆稻草,那一对美丽的鹿角简直就是两把尖刀。即使是最老的猎人,也未曾见过这么高大强壮的公鹿,在很多崇信山林的女真人眼里,这简直就是山神的化身。
“没有人敢吗?”粘罕的脸色变得阴沉了起来:“就没有一个男子汉敢于表现一下自己的力气和本领吗?”
“我并不是没有力气和本领!”几分钟后,人群中有人回答道:“我只是害怕触怒了山神,国相郎君假如您愿意保证补偿触怒山神的损失,我忽比斯愿意杀死这头公鹿!”
“那很好,我保证假如你们明年打不到猎物就由我来补偿你们的损失!”粘罕笑了起来:“说吧,勇士忽比斯,你可以从我的随从那儿选择你喜欢的任何武器!”说到这里,他做了个手势,随从们便将长矛、佩刀、斧子等武器放在地上听凭那忽比斯挑选。
忽比斯走到粘罕的面前,四周的女真人不禁发出低沉的赞叹声,每个人都用羡慕的目光,打量着忽比斯那树身一般粗大健壮的双腿,像两块合起来盾牌一样坚实的胸脯,还有那仿佛金刚罗汉一般坚强有力的肩膀。对于这些生活里充满了狩猎和战争等危险活动的人们来说,强壮的体魄有着极其特别的意义。粘罕打量了一会对方,问道:“好一个强壮的汉子,我怎么不记得什么时候见过你?”
站在一旁的村长答道:“禀告国相郎君,忽比斯不是本地人,半年前才从山里下来的,据他说是从北边过来的,他胃口太大,族里养不活。”
“原来如此!”粘罕笑了起来,这种情况在当地很常见。阿骨打所在的完颜女真部落在整个女真民族中属于开化比较晚的,所处的地域也是比较贫瘠的,在辽东还有很多熟女真部落,他们的文明程度要比完颜部落高得多。但是在更北的地区,还有许多其他更加野蛮的部落,他们所处的地区更加贫瘠,为了求生,不断有人向南迁徙。而阿骨打就将其编入各个部族之中,加强自己的军事力量。
忽比斯看了看地上的武器,回头看了看雄鹿道:“鹿有角,我有双手,不需要长矛,也不需要刀。”说罢他便转身向那头公鹿走去。
公鹿看到了这个靠近了的人,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它低下了头,用蹄子在雪地里刨着坑,鼻孔里发出恐吓的喷气声。而忽比斯则张开双臂,发出“赫赫”的吼叫声回应。那头公鹿果然忍受不了刺激,四蹄猛地蹬地向忽比斯冲了过来,只见这巨人以难以想象的敏捷向旁边一跃,避开了公鹿的冲击,围观的女真人们发出了一片惊呼声。公鹿转过身来以更快的速度向自己的敌人扑来,但是忽比斯就地一滚,又避开了锋利的鹿角;公鹿愤怒的转过身,向地上的敌人顶去,忽比斯巧妙的一翻身,一把抱住已经失去速度的公鹿的脖子,发力将其往地上猛压了下去,而公鹿则发力上抬,想要将这个可恶的敌人掀翻在地,在用蹄子将其蹬踏而,一人一兽僵持了起来。
围观的人们已经屏住了呼吸,即使是心思深沉的粘罕也从马背上站了起来,攥紧了拳头,瞪大双眼看着场内的角斗。
忽比斯竭尽全力地抓住了公鹿的双角,他的背弯得像一张拉得很紧的弓,他的头埋在双肩中间,他的脚一直到踝骨都深深地陷进了雪地里,胳膊上鼓起的肌肉把皮肤都要撑破了似的。但是他却把公鹿的头死死的按到在地上,人与野兽在一动不动的较量着力量,至善觉得自己眼前仿佛是一座塑像,但是他清楚,这种看似静止的表面下,双方在进行着一场殊死的搏斗,那头公鹿的四蹄和忽比斯的双腿一样,都深深的陷入了雪地里,汗水从它的皮肤里渗出来,将鬃毛浸湿了变成一团团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围观的女真人仿佛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场中传出了一声仿佛呻吟般的吼叫声,人们看到公鹿的头被忽比斯的一双铁臂扭转了过来,他的脸、背和肩膀都变成了紫红色,他的脊背弯得更厉害了。显然他正要使出他那最后一点超人的力气,而他所剩的力气也不多了。公鹿的吼叫声越发变得沉重、嘶哑、痛苦,和这个巨人宽阔的胸膛里发出的喘息声混成了一片,它的舌头伸出了长长的舌头,流出了白沫。
突然,距离最近的人们听到了沉闷声响,那是骨头断裂的声音,这头公鹿的脖子被扭断了,就好像一个用完发条动力的玩具,倒在地上不动了。
“唔哈!唔哈!”忽比斯站直了身体,一只脚踏在公鹿的头上,高举双臂狂吼起来。他的脸色苍白,头发被汗水粘结在一起,不过他的双眼充满了惊人的力量。
围观的女真人发出欢呼声,拥了上去,用自己的双手接触着忽比斯的双臂和躯干,赞许着他的力量和勇气。看着这个场景,至善的心中突然一阵悸动,本能的低下了头。
“大和尚,你看如何?”粘罕笑了起来:“我们女真人别的没有,这样的好汉子有的是!就算没有宋国的结盟,我们一样能把辽国消灭!”
狩猎已经进入了尾声,粘罕实现了他的诺言,将那个忽比斯收入了自己的随从中。按照女真人的风俗,狩猎得到的珍贵皮革是属于贵族们的,但是肉、内脏还有角和筋却是属于所有参与狩猎的人的,参与狩猎的女人们将猎物的肉割成一块块的,放在锅里煮或者火堆上炙烤,而男人们则围成一团,喝着酒,大声吹嘘着自己打到猎物的多少。不过今天大部分男人都收敛了不少,因为他们知道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就是那个赤手空拳拧断公鹿脖子的忽比斯。只见那个忽比斯盘腿坐在粘罕旁边,正旁若无人的拿着一条鹿腿大嚼。
粘罕一边饮酒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一旁的至善,他很满意刚刚那场戏的效果。与当时女真高层人物不同,粘罕属于那种极少数有长远眼光的那种人,他与完颜阿骨打都意识到,虽然新生的金国政权在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但是这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基础还十分薄弱。金国的军事制度即猛安谋克制从本质来说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战时出征时,士兵必须自备武器干粮,也没有军饷,战利品是士兵唯一的收入来源。由于当时的女真族还没有完全脱离部族社会,上层与下层之间的矛盾还不是非常尖锐,原始部族中那种血缘的纽带还没有消失,女真军队有着惊人的团结和锐气,在与辽国与宋国的战争中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是随着战争的深入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女真军队出征的距离、时间也在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猛安谋克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并非所有的战斗都能获得大量的战利品,坚固的城塞需要长时间的围攻,很有可能军队付出沉重的代价却一无所获,在这种情况下,士兵们的士气很容易受到挫折,而偏偏辽国统辖的汉地有大量坚固的城塞;长时间的战争也破坏了金国脆弱的经济基础,精壮男子长期出征,国内的土地没有人耕种,如果掠夺而来的财富不足以补偿这一损失,战争也很难持续下去。要解决这一问题,无非有两种办法,要么见好就收,与辽国和谈,停止这场战争;要么与宋国结盟,由盟友来进攻城防坚固的辽国汉地,彻底消灭辽国。
在这个问题上,金国的高层已经分裂为两派,分别倾向于与辽议和和与宋结盟。而辽国与宋国都派来了使臣,只不过辽国使臣的级别和授权要高得多,议和的诚意也高得多,辽方已经同意了承认金国独立地位;交还女真逃人;割让辽东、长春两路土地;每年给予女真二十五万银帛的岁币等条件。但粘罕却并不赞同与辽人议和,其原因很简单,在金国最高层的诸个勃极烈中,他不过是阿骨打的堂叔的儿子,血缘是最远的。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她不过是相个亲,结果直接却被抗去了民政局。她还不想结婚喂!权少,可不可以离婚啊!离婚?可以,先怀个孩子再说。...
永夜降世,妖魔四起,百年暗夜到来之际,夏宫里走来了一位腼腆的少年郎微信公众号一夕烟雨(内有番外!)大夏王侯VIP群123788213(入群需验证订阅)...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天为何物? 高高在上,威严莫测,是法则,是戒律,是无情,是冷酷。 天意,何也? 俯瞰众生,操持风云,褫夺赏罚,随性而为。故,天意不可测,苍天不可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