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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维拉不知道,火车上那一次其实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我们早在对角巷就见过了——那时候的我们,还是个小豆丁呢。
她在丽痕书店的橱窗里面,隔着玻璃,我也能看到她圆圆的脸蛋和栗色的长发,它们正柔顺地搭在她肩膀上。
当我和爸爸走进去时,她正仰着脸蛋看着一个成年男人——我观察到她的眼睛是深而明亮的蓝色,此刻正闪烁着某种真切的光芒。
“我想要《猫狸子养护守则》!”她声音里几乎带着哀求。
“我们都还没养猫狸子呢。”那个似乎是她爸爸的人回道。
她好像还说了什么,但我们已经走开了。爸爸说起刚刚见到的男人:“劳伦斯——前几天他箱子里的雷鸟跑出来了,可让我们一通忙活!”
“他就是劳伦斯,”我想起这个爸爸提过的名字,“那个神奇动物学家。”
“唔……”爸爸好像有点不情不愿的,但还是说,“是的,只比纽特·斯卡曼德差一点那一种。”
我后来仍想起过几次那双恳切而真诚的大眼睛,觉得它们的主人实在可爱非常。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时光流逝,便也慢慢淡忘了。
直到那一次,我推开列车包厢的门,一个女孩惊讶地抬起头来。我似乎看见有什么奶黄色的毛绒团子缩回了她的包里,但直到和家人告别后,我才认真去看。
是那双熟悉的深蓝色大眼睛,多年过去,它们好像没有任何变化,看上去依然纯真、灵动、可爱可亲。
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
诺维拉·劳伦斯。
**
诺维拉是个话很多的女孩子——我这句话不带任何贬义。相反,我很喜欢她对所有事情无时无刻不保有的好奇心,以及那种活泼、乐观、健康的状态。
她总让我想起那种轻轻翕动鼻翼,去嗅闻遇到的一切的小动物。
诺维拉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分散心神。比如在一年级认识不久的时候,斯内普教授的课堂上,她切着切着黑色甲虫眼珠,突然就扯了扯我衣服,给我看桌角爬过的一条小虫。
“是介春蚜,”她很认真地轻声给我科普,“它们喜欢吃黑色甲虫眼珠,你瞧。”
她伸手拿了一小块碎片,放在那条虫子旁边。果不其然,介春蚜立刻爬到了碎片上,好像正在慢慢啃食。
诺维拉做的很认真,我也看得很认真,以至于忘记搅拌坩埚——直到一个巨大的阴影落在我们面前。
我们就被扣了十分,一人五分。
诺维拉很愧疚,她几乎是又生气又委屈,眼眶红红。
“对不起,塞德里克,”她说,“都是我的错。”
“噢……可是很有趣,”我坦诚道,“我之前在家里见过这种虫子,现在想想,我们家花园里正有黑色甲虫呢。”
她的眼睛便又都陡然明亮起来:“对!不过别清除它们,介春蚜在翻土上很有一手。”
于是我们躲着斯内普教授聊了半节课。
她还是那种很正义的,同伴被抢了食物,她哪怕自己小小个儿,也要冲过去咬对方一口的小动物。
你几乎找不到比她更护短的人了。
在霍格沃茨,如果你觉得没有人会因为一匹鹰头马身兽就得罪德拉科·马尔福,那你真是大错特错。
诺维拉就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这个傻姑娘,她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如果那天巴克比克真的抓伤了马尔福,会发生什么事情——巴克比克一定会被处死。
马尔福一家就是这样卑鄙的、不择手段的人。
于是她也根本不觉得马尔福一家会因为她的言行而对她怎么样。
她只是做了觉得自己该做的。不论是从巴克比克爪子下救下马尔福,还是对马尔福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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