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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四章 孤岛海怪(第1页)

苟雷生也回头看,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浪头怎么看着吓人!”

“你看什么都是吓人的。”郝彪说:“下雨便下雨,反正舢板都拖上来了。咱们关起门来喝酒吃蟹,风雨大了才更叫快活哪!”

说是营房,其实只是岛上的三间茅草房,也不知道是哪一年修的,屋顶厚厚地长了一层蒿草,看起来很破败的样子。好在房子贴着崖壁,墙壁也还坚实,挡风遮雨还是绰绰有余的。离营房还有三十来步远,郝彪就得意洋洋地喊了起来:“杜头,老疙瘩,看看哥哥给你带了什么回来啦?”

像是被他的喊声震动了,天空中的水滴落了下来,“嗒”的一声打在他的脸上。“哟!”他抬头看看,又是几滴水珠落了下来,越来越密,“这就开始下啦!”

雨声急骤,几个人才冲进屋子,身后的雨水已经密得好像珠帘一般。

“好大雨!”吴骏升感叹了一声,伸着脖子往长山望。其实他也知道高高的崖壁遮断了视线,从这里是看不见灯塔的。

“老大不用担心,”依旧裹着一身黑袍的刘子七从昏暗的屋角走过来,一条一条地给乡勇们递干手巾,“杜卒长看见天气不好,一早就上去了。”

“哈!”郝彪笑了一声,“我就说升哥就是瞎担心。一个白罕文加上一个杜洛希,除非是今天夜里下刀子,要不然怎么可能出事儿。”

吴骏升接过刘子七递来的手巾擦了把脸:“那倒是,他们两个倒是比你十个八个加起来……”他顿了顿,改口,“比咱们十个八个加起来都让人放心。”

屋里“轰”地炸起一片笑声,人人都明白吴骏升这是意有所指了。

长山岛的七名乡勇里面,杜洛希年纪最大,白罕文资历最浅。

按照杜洛希自己的说法,他在长山岛已经呆了十八年。本来驻守灯塔的乡勇应该两年一换,可他阴差阳错几次没换下去。日子久了索性就把长山岛当了家,不舍得离去。当然,这是他自己的说法。要按郝彪的理解,杜洛希的脑袋怕是有问题。

派兵守长山岛。无论如何都是一件怪异的事情。这里一向重视海运,海岸线上灯塔林立。海上这些年盗匪猖獗,许多灯塔都有各地乡兵练勇守卫。偏偏是海口这一带,本来水运不彰,海情复杂。地方又贫瘠,海盗也不肯来。自从捕盗营驻扎到这里来就没有听说过对抗盗匪的故事,便是海盗的黑帆也不曾看见过一片。捕盗营们的第一要务,从来都是解决口腹之欲,然后就是赌博烂扯打发无聊的时光。

可是杜洛希不同,既不去浇菜,也不去赌钱,每日里就是坐在门口削箭头做机关。

“上长山岛有三条路,转折遮掩二十七处。如果有人来攻打的话,我们七个人是没法守住的。”这是让杜洛希苦恼的理论。如果是吴骏升的话。这个问题不成其为问题,“哪里有人来打这鸟地方啊!”不过杜洛希却致力于解决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办法也很简单:机关陷阱。

在长山岛呆了十八年,他花了足足十六年的时间来布设机关陷阱,布下的陷阱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好在杜洛希只是用些竹木兽筋,那些机关过不了两个月就自行腐坏了。要不然眼下乡勇们根本就上不了长山岛——哪一处可以走人的地方没有杜洛希设过的陷阱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使杜洛希有了展现他价值的机会。满长山岛的机关,他一处处修补更换,这边还没修复那边就又坏了。要是没有人强迫他离开的话,杜洛希会永远这样干下去吧。

杜洛希在旅顺口十二年。做到了卒长。大乾军的编制,十人一什,什长为领;十什一卒,卒长为领。长山岛的长官是副卒。按理麾下应该有五十兵,可实际上算上吴骏升自己也只有七个人,哪里还需要卒长了?只是卒长的饷钱而已。也只有刘子七才会恭恭敬敬管杜洛希叫军校,别人谁把杜洛希当回事情?

对于捕盗营们来说,杜洛希首先是他们生活的乐趣。闲得无聊的时候总是可以拿坐在门口削箭头的杜洛希开玩笑:“杜卒长,做什么呢?”

杜洛希一定老老实实地回答:“做机关呢!”

捕盗营们于是再问:“为什么做机关呢?”

杜洛希就回答:“上这石塔有两条路。转折遮掩二十七处。如果有人来攻打的话,我们七个人是没法守住的。做了机关陷阱,人就上不来了。”

到了这个时候,捕盗营们一定哄然大笑,鹦鹉学舌地说:“可不,人就上不来了。”

杜洛希也不生气,点头说:“是啊,人就上不来了。”一边继续削他的箭头。

不过杜洛希的陷阱并非毫无用处,那些竹箭陷坑虽然对付不了着甲的兵士,却往往可以抓获些无辜的飞禽走兽,长山岛的捕盗营们也就因此可以多开几趟荤。大概是因为这个,从来也没有人催着杜洛希去浇菜喂鸡。

吴骏升刚到这里的时候颇为杜洛希不平。可杜洛希是真不生气,虽然他也明白同伴们是在取笑他。渐渐地,吴骏升也会问:“杜卒长,做什么呢?”跟着大家一起笑。再后来,吴骏升就会坐在一边看着杜洛希发呆。有时候他很羡慕杜洛希,永远有那么件事情在手里做是多么的好!

如果说杜洛希只是让大家觉得有趣,白罕文就让人头皮发麻。

所有人都认为,白罕文不应该到长山岛来。

和捕盗营们比起来,白罕文算得上出身豪门。白罕文家是渤人,姓诺兰德,开的四方客栈是旅顺口最大的客栈,白罕文的父亲在旅顺城里虽然不能说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也算得上个不大不小的富豪。这里家境殷实的男子大多去考取功名或是做生意了,愿意当兵进军营的大多是贫寒人家的子弟。撇开白罕文的富家子背景不说,他也该是个更有出息的武人。白罕文从小好动,膂力过人,最喜欢打架生事,家里头痛。索性送他去了盛京,大概也只有盛京这大乾帝国未入关时的旧京有武学堂,那是大乾开国名将信们久居盛京的缘故。前两年从盛京回来,白罕文果然弓马娴熟。更别说还学过些中原的兵法,在城里颇有点小名气。若他真去做骑兵四处闯荡,显然就应该进入声名赫赫的“赤风”营;要是留在旅顺口,起码也是青旅军的干将。如果是那样的话,捕盗营们大概会传颂他的名字。就像他们传颂所有的军中好汉。

可是白罕文居然做了捕盗营,居然来到了长山岛。以捕盗营们的智慧和恶意加在一起猜测,也只能认为他们诺兰德家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上边的大人物。不过白罕文来到长山岛可一点没有灰头土脸的意思。

白罕文来的时候神气得要命。那天天气很好,守在塔上的郝彪隔着好远就能看见山间浓郁的绿意间那个亮闪闪的身影。

的确是亮闪闪的!白罕文裹在一身银色的铁甲里面,那甲胄的手工就是当地最巧的工匠看见了也要害臊;手里一杆雪亮的大刀,腰间的长剑,正经八百都是盛京百兵斋的上品;就连胯下那匹比人头还高的蒙古炭火马也披着缀满了鳞甲的皮铠。如果不是走在铁青骡子吭哧吭哧拖着的辎重车边上,白罕文一定会被当作是大乾朝京军骁骑营的上将。

“乖乖!”郝彪吐着粗气眼睛发直地对刘子七说,“你倒是说说看,这么一身行头得值多少钱啊?”

“很多钱。”刘子七大力点头。

郝彪愤怒地瞪了他一眼。这个丑陋的家伙就是应声附和也是最没有水准的那种,“废话!回头去问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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