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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八章 另面亲王(第1页)

夜幕已静静降落,此时的角斗场仿佛也受到感染般,忽然安静下来。孙裕堂望向场中,觉得一片令人晕眩的光明。先前吐出香雾的铜兽嘴里,几十道光线纵横错落的打在中央,局势已发生了重大改变。

一名头戴方巾的武士手中的铁剑上,殷红的血液滴答滴答滚落地下,剑锷的闪光映得拄剑弓腰的另一名铜胄武士脸上,煞白得没有一点血色。方巾武士的剑法明显带有海盗的风格,但他用的剑,却与不久前跑到了陆地上的山海关一带的海盗有所不同。虽同是在海上讨生活,海盗却极少用质重缺之灵活的老式铁剑,而是使用刃身窄细的弯刀。看那方巾武士的相貌和神情,应该是没落的西疆少数民族的贵族旁支,他熟悉中原人善用的武器并不奇怪。可他曾是回民骑射手当中的一员,专精的绝对该是箭术和弯刀。看他稍显细弱的手臂,要挥舞起这样的重剑简直是困难。武器选择的错误造成了现下的劣势。

孙裕堂看到了他的对手——一名戴着上古鱼鳞式青铜胄的武士身上的伤痕,透过血肉已露出森森白骨,他的武器也是一柄沉重的铁剑,比对手的还要沉重,可令孙裕堂不解的是,他似乎除了回气稍慢外,并未因失血过多而不支。难道是有什么疗伤的秘法?孙裕堂左思右想不得而知,忽然一团白雾打在铜胄武士的身上,寻常人看不出来,眼光精湛的孙裕堂却隐约看到皮下的血液在白雾里加速凝固了。他脑中灵光一闪,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自己刚走过暗道时会辨不清方向。

秘密该是在那铜兽嘴里喷吐出的白雾。这雾应该是某种药物产生的。在暗道里,正是这雾产生的精神干扰,令方向感极强的他感到莫名压抑,那么在这雾的背后,一定有人在监视着自己,难怪会觉得有目光如芒刺在背。自己原以为这法子不过是满足赛场需要。为白昼繁忙的商贾们设想,在夜间举行比赛而设,如今看来,竟然是有人暗中协助参赛者。延长比赛时间,制造更多可能性而可以施放的。这中间谁会获得最大利益呢?当然是压盘的庄家,贵官巨富。想到这里,孙裕堂悄悄瞥了眼轻纱后的人影,令他意外的。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敬亲王的目光在这时同样转向了他。

柔和的神色并不能掩饰眼中锐利的锋芒,那一眼,仿佛看入了孙裕堂内心深处。他佯装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画,将眼光匆匆移开,在画上扫了两眼后,回归到角斗场中,心却突突跳了跳。

敬亲王比想象中更莫测高深,孙裕堂在心里对这位王爷做了重新的估量,这种估量令他对自己的现状看得更清。却也多了分自卑。唯一能减少这种自卑的,是他已看出了场中决斗的玄妙,受伤的铜胄武士并非不堪一击,他隐藏了获胜的手段。

这名铜胄武士应该是出身于关外的少数民族,很可能是狄族人,狄族人精于射箭,除了拥有优秀的射术外,还隐藏着一种神秘的武器,绑缚在手臂间的镔铁短叉。三支微弧的锋利如水的尖刃,没有倒勾也没有血槽。悄然扑上的攻击能令对手在心惊胆颤前失去生机。虽然隐藏在衣袖内,孙裕堂几乎可以肯定,铜胄武士的右手上就有这种武器。选择铁剑不过是麻痹对手,一旦出现稍纵即逝的瞬间。尖刃将毫不留情的划破对手的颈动脉。

孙裕堂知道三尖刃,是一个偶然机会下,听镖局中的老人说起。可既然他都知道,怎能担保那个方巾武士不清楚?虽然伪装得很巧妙,方巾武士微笑的容颜间依然有丝兴奋,是的。他一定知道。不然以决赛者的水准,关键时刻不会表露出如此明显的骄傲。虽然不清楚方巾武士下一步的动作,孙裕堂心中已经有底了,胜利将属于方巾武士。一旦发现这点,他的目光发生了自己都觉察不到的游移,他的心神更多的落到了此行未知的目的上。

镖局在大乾帝国拥有的地位并不算低,乱世时盗贼疯起,为了货物的安全,各地的富遮大城开设了镖局这样一种区别于正统军队,又与雇佣军团有别的武装。他们只听命于镖局行会的主人,却并不游历各地。只是在大批商货的运输中,担当护送职责。长毛之乱和绺乱平定后,镖局的力量并未完全消失,他们的首领厚贿朝中重臣,而朝廷军力不足,不可能分出兵来专门保护商旅,再加上时有发生的劫掠,使得这样一支怪异的武装力量得以生存,并延续下来,逐渐发展成某些人暗中行事的尖刀。全盛时期,各地的在册镖师总计达到三万之众。

但是到了敬亲王主政的时代,镖师的数量成倍减少,全国的镖师现在加起来不会到五千人,表面上看,是镖局的主人们一意取悦朝廷,可事实上留下的全是精锐。各地的会党门派更通过各种手段延揽了大批能人异士,整肃规纪,实力比原来不降反增。做为京城会友镖局的一个小头领,孙裕堂的年俸能养活十个寻常百姓家庭。

然而在会党严密的组织体系中,他不过是个小头领,从未想过自己有面见敬亲王的一日。孙裕堂看着角斗场中凝神吸气的商贾亲贵们,怎么也猜不到这位王爷真实的想法。

“裕堂是否对场内局面已有所洞察?”

冷风里带着几分鲜花的清香,贴上榻前柔软的轻纱便弥漫开来,在渐渐昏暗的石室中暗暗浮动。敬亲王轻声的询问,令孙裕堂感到脸上有些发烧。在他的家乡,十五六岁的青年便已仗刀跨马,驰骋疆场。做为有所历练的镖局头领,还是首次有人这样称呼自己。他有些尴尬的笑了,“王爷千万别这样说。属下眼光粗陋,怎能看清场中的变化。”

“谦虚是种美德,但过分了并不会让人产生好感。”白纱后的眼睛看了一眼肃立的青年,目光里蕴着鼓励。

孙裕堂的脸烧得更红了,他略低下头,借着夜色遮挡住面容,道:“属下以为,这场比斗该是方巾武士赢面更大。”语气谦卑。换了在部属朋友面前,孙裕堂会毫不犹豫的指出方巾武士必胜,可现在他却谨慎小心了许多。

“是因为铜胄武士的兵器不趁手吗?”

“铜胄武士隐藏得很巧妙,但方巾武士已看出他暗藏的杀招。还表现得如此托大,该是有所准备。”孙裕堂顺势甩出了自己精心推测的结果,忍不住抬眼瞄向对面。雅室里没有动静,罗双鹰仍自顾自的盯着脚下,那个三十岁左右的陌生人。却回头看了孙裕堂一眼。

想象中的赞许没有出现,房间里安静下来。随着角斗场中兵器的碰撞声,先前沉默下来的人群仿佛汇聚的力量猛然找到了爆发点,山呼海啸般的声浪震得地板嗡嗡直响。剑斗在铜胄武士的喘息后,重新开始了。

伴着雅室里微凉的香风,一只小蟋蟀跳入雅室,看不到人般停在地板上,收起羽翼栖息。孙裕堂揣摩不透主人的意思,因此他的头一直略低着,视线所在。刚好停在小蟋蟀细小的肢体上。人们经常忽略掉身边动人的一幕,为太多琐事牵绊。一旦静下心来,游历于山川溪流间,却每每为大自然的美丽震惊。在这样一个极不合适的时刻,孙裕堂忽然发自内心的喜欢起眼前的小虫,起码它能任意而为,不必忍受这难熬的等待。虽然他忘记了,冬夜里本不该有这样的小虫。

等待没有继续,一只点尘不染的漆黑快靴轻踏在小蟋蟀的身上,漫不经心的左右揉了揉。孙裕堂感到自己的心猛的收缩。像被巨大的手掌紧紧握住。他骤然抬头,看到了罗双鹰冰冷如刀锋的眼神,眼角浅淡的纹路浅淡的轻蔑。

“裕堂是中原人吧?”敬亲王的声音响起得突兀,在孙裕堂有所言语的前一刻在那只握住心脏的巨手上按了按。

“回王爷的话。属下是直隶顺平县人。”孙裕堂的声音有些不自然的低沉。

“好啊好啊,我就喜欢中原的好汉子,爽快。”

敬亲王的话里透着发自内心的真诚,令孙裕堂否定了心中所想,王爷并没有看到刚才的一幕,是自己以小人之心揣度了。

“王爷过誉了。属下不过是个不成器的末流。”

纱帐后传来一阵悦耳的笑声。过了片刻,方道:“喝最烈的酒,骑最剽悍的马,才是大丈夫所为。”

是啊,做男人就要做个顶天立地的英雄,骑快马,开强弓。孙裕堂不禁为自己刚刚表现出的天真感到可笑,他用力点头赞同敬亲王。

“裕堂可认识你右手这位齐布琛。”

哦,原来他叫齐布琛,这是个渤人的名字。孙裕堂看向那个看似普通的陌生人,他仔细回想了片刻,对这个名字和它代表的人的印象却很模糊。但能负手在敬亲王的房间内如此悠闲,绝不会是普通人物。孙裕堂向那男人望去,齐布琛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他也是你们同道中人,我的一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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