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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上了美强惨男配,但是他不中意我。
我看上了美强惨男配,但是他不中意我。
他惨就惨在中了我爹亲手制的毒,现在快死了,不中意我也是应当。
是的,我穿书了,穿进的是一本追了快三个月的女主复仇文。
我的意中人,是女主失散多年的哥哥——越青易。
越青易作为全书最惨角色,反派且强,美而短命,这谁顶得住?
正因如此,他在那本书的评论区里一直是人气很高的角色,有着众多迷妹,其中一个就是我。
但这个三观过正正得有点离谱的作者,把他写死了!
写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爹不疼娘不爱!
这能忍?!
反正我是忍不了。
我抱着键盘开始疯狂输入,前前后后一共打了三千二百四十六个字,把这本小说从头到尾diss了一遍。
其实故事也没那么糟糕,主要是我很不爽。
写虐文的都是大变态。哼。
也不知是做法太过偏激,还是怨念太重,总之,我刚点击完发送,便眼前一黑来了这里。
这个书中的世界。
好巧不巧我穿到了一个名叫樊昭的女配身上。
这个角色在原文中出场次数不多,是越青易的舔狗之一。
当然,这不重要,我可以不舔。
重要的是,她还是越青易的仇人之一。
救命!
我看着此刻正站在我眼前的美强惨男配,吓得有点想哆嗦。
尽管他刚从一群山匪手里把我救下。
但这都是建立在他一时认错了人而且暂时还不知道咱俩有仇的前提下。
反派且强,美而短命,惹人怜爱……
去他妈的惹人怜爱。
谁想跟这个活阎王真实地面对面站在一块儿?!
……
越青易的剑离我的喉咙只有零点零一公分。
希望他没有手抖的毛病。
我这人怕疼得很,碰破一点皮都不愿意的。
他盯着我,仿佛要把我的脸盯出一朵花来。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
据原文描述,樊昭跟女主也就是越青易那失散多年的妹妹长得很像。
最大的区别就是他妹妹右边眼尾有颗红痣,我没有。
正因为长得像,路过的他才会出手救下我。
「真像,可惜不是。」越青易只看了一瞬便收回剑,再不看我一眼,径直走了。
待他走远,我才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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