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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百零四章 一刀斩(第2页)

三百人就敢来劫道,常宇自然知晓这贼人的底气从何而来,但可惜的是遇到了自己,今儿要立威,为明军重新立威!

二十米距离,战马转眼就近前,络腮胡的开山刀已近跟前朝着常宇劈了过来,他甚至觉得这小子就是送死来了,短短距离他就看出常宇骑术不佳,其次这年头武将哪有亲自出马单挑的,不是在阵后指挥,就是在亲兵簇拥下出战,单枪匹马那是寻死!如料不错,就是个立功心切不知天高地厚的雏!

“既来送死,老子就成全你”络腮胡一声大吼,手起刀落……

然后

常宇就不见了!

常宇竟然在堪堪相接的瞬间,滚落下马,然后奋力横刀一斩!

这把定做的朴刀削铁如泥,所以不出意外的络腮胡马前双蹄随刀飞断,一声凄惨的马嘶声让常宇都暗暗有些不忍,但战场上人命都如草芥,何况牲畜!

常宇从马上突然消失,可把春祥等心腹吓坏了,待看见眼前这景真是又惊又喜,同时也立刻领悟常宇之意。

常宇不是马前失蹄,当然是故意为之,之所以突然下马,主要还是因为他马术不佳,而马战之根本就是御马之术,反之十成武艺难施展一二,搞不好一个不慎还会因此送命。

更何况这里山道狭窄,坎坷不平,本就不适马战。

而这些贼子常年累月马上搏命,虽不知武艺如何,但骑术绝对远胜常宇,所以他不敢犯险,直接下马开打,在地上,还真他妈的没怕过谁。

一刀砍翻络腮胡的坐骑,常宇无暇顾及他死活因为这时候其部众已然冲了过来。

常宇大喝一声:“干你娘咧”挥舞朴刀杀将过去,他身披战甲,顾忌少,手起刀落又砍翻两匹战马,随即杀入对方步兵队伍。

春祥等人本想跟随常宇学样,下马杀敌,但转眼一瞧对方仅十余骑兵,一冲即散,其余贼众都是步兵,骑马冲杀,绝对所向无敌呀!!!

握草!可惜了百两白银,程明跟在太监军后,看到络腮胡那具被马踏成肉泥的尸体,不由感觉牙酸,这货从马上摔下直接晕死,随即就被太监军的骑兵踩踏,任他钢铁也得变形。

没肉了,喝汤也不错,眼看那百余贼众被常宇领着太监军骑兵冲的溃不成军,四下逃散,这么好的机会程明可不想放过,毕竟一个贼子首级十两银子呀。

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因素有很多,甚至有时候因为一个情报或者一个人偶然做的某个举动都能改写结果。

但在强大的力量面前,想赢,就只能更强大。

毫无疑问络腮胡虽然兵力少,但他信心大,或许他凭借以往经验,官兵不足惧,但没想到遇到了个不光兵力比他多,信心比他更大的常宇,所以一开始他就注定要输了。

特别是他刚出场就被踩成肉泥,使得部下军心涣散,加上太监军的骑兵一冲,立时丧胆,没命的朝山坡上四下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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