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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被撵成了兔子(第1页)

不过现在的形势确实不容乐观,除了这些千总把总之外,还有一些小虾米也在朝着这个方向凑了过来,一来那些千总把总一边追一边还在大声喊着口号,“别放跑了李自成”

另一个原因就是他身上的这件内甲太显眼了,仿佛是在告诉别人他的身份。【】想想也是,闯军大多是穷得掉渣的,能穿上内甲的,不用想就是显赫的大人物!“刷刷刷刷”李自成一边策马疾奔,一边手脚麻利的脱下了内甲。有的地方不方便的,李自成干脆自己拿刀割开了内甲。然后毫不可惜的的扔在了地上!想想也是,内甲虽然是件好东西,有的时候能够保命,可是在现在,却是成了一个累赘了!成了要命的玩意了!

只是李自成虽然丢掉了内甲,可是效果却是不怎么样。跟在他屁股后面紧追不舍的那些明军总旗什么的又是开始大叫:“注意啊,长了一部漂亮大胡子的就是李自成啊”

李自成一听这个气啊,感情我的这部大胡子招谁惹谁了,如今怎么也成了指引的目标了!而且这还的确是一个十分行之有效的区分方法。养出一部漂亮的大胡子来是件很费力的事情,一般的流寇哪有那么多闲工夫去操,弄这些,也只有地位显赫的才有时间去保养。

“娘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李自成了身后越聚越多,像一串糖葫芦似的追兵,他们一个个嗷嗷叫的模样,再周围战场,围过来的官军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而他身边的护卫却是经过这一阵追赶和殿后,只剩下了十几个人了,虽然这些人的忠诚度毋庸置疑,也有为他李自成效死的决心,只是精神可嘉,于事补。

“罢了罢了,”李自成恶狠狠地道:“张麟麒,你给我等着!如果此次能够逃出生天,我李自成一定要报这断发之辱!(古人认为身体须发受之父母,胡子也归于头发一类)”李自成不恨陈永福,他也是奉命行事,没什么好恨的,他只是恨上了张麟麒!

然后李自成就是一狠心,挥刀把那部大胡子割了。着那部精心保养了几年的大胡子脱离身体,跌落尘埃,李自成心涌上一股难言的痛!

要说李自成,原本就是一个草莽英雄,自从几年前慢慢成了气候,有了那么一丝当皇帝,九五之尊的盼头后,也开始注意形象了。这部胡子,已经养了三年了。

要说这部胡子,还真是为他形象增色不少。不仅长约一尺,而且又黑又亮,根根挺拔,着就是一个具有英雄气概的人物。虽然话说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可是在古代,资讯不发达,了解对方的身份还大多是要他的仪表。如此一来李自成就占了很大的便宜。

本来他的李闯王名声就响亮,等到有人来投奔他了,再一真人,身高七尺,膀大腰圆。下巴又是一部十分有气势的大胡子!一就是个英雄人物,关公再世啊,于是倒头便拜……

所以说,李自成着实为此沾了不少便宜。当然,为了养好这部胡子,李自成花的心血也不少,第一,论寒暑,每天晚上临睡前用温水清洗胡子那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清洗好之后还要用梳子一根根梳好。

临睡前还要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防止晚上睡着之后翻身把胡子折断,如此种种不胜繁琐,不过李自成每天做起来却是甘之若饴,显然是很乐意的。可是现在呢,却是毫不犹豫的就一刀把这部漂亮的大胡子给割了。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还别说,这部胡子被割下后,李自成的下颌只剩下了指肚长短的胡子茬了。而且由于临时性的起意,挥刀过快,以至于割得长短不齐。猛上去就像是流浪汉的胡子差不多。如此一来李自成的英雄形象顿时大打折扣。

不过这些都不是他李自成需要关心的了,他现在最关心的是没了胡子,想必那些明军就没了目标了吧。

果然,效果还不错,那些明军总旗什么的见李自成割了胡子,果然不再喊先前的那句令李自成感到胆战心惊的话了,什么长一部漂亮的大胡子的就是李自成啊,只是,那些总旗又是开始转而喊起了其他的话:“弟兄们注意啊,骑着枣红马的就是李自成啊”

李自成一听,好悬没气炸了肺。感情胡子白割了!自己身上到处都是显眼的目标啊!要说李自成的这匹枣红马,浑身火炭红,远就像是一团跳动的火焰,在战场上,再配上李自成那身金光闪闪的金盔金甲,那别提有多拉风了!而这匹枣红马本身也是神俊比的,

想当初还是在一个大官家缴获的。不敢说日行千里,那也差不多了。还数次和他一起出生入死。李自成也十分喜爱这匹宝马,经常亲自给它喂料。而且还比人吃的好。就算是在前几天粮食紧张的情况下,还是顿顿吃上好的燕麦,大豆,外加每顿三个新鲜的生鸡蛋。而且这枣红马还非常通人性,别的不说,就在刚才,李自成和陈永福大战的时候,这匹枣红马也没闲着,时不时地撩起蹶子踢打陈永福的战马。

而陈永福的战马虽然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是一匹花斑豹。因为身体通体都是金黄色,其又间杂着一些铜钱大小的红色斑点,乍一酷似豹子的颜色,因此而得名。想当初陈永福得到这匹花斑豹的时候,还着实高兴了好一阵呢!因为对于一个武将来说,一匹好的战马就等于亲密的战友加伙伴!可就是这样,和李自成的这匹枣红马比起来,还是差一点的。

比如二马相争,虽然陈永福的这匹花斑豹也能偶尔抬腿反击一下,不过和枣红马高达每分钟七八次的频率来说,是明显处于下风的。

可是眼下,李自成显然遇到了难题,难道把爱马抛弃吗?枣红马不愧是难得一见的好马,仿佛也懂得主人的心思,“稀溜溜”轻轻一声嘶吼,声音透着几分不甘,同时用一双核桃般大的马,眼了李自成。

李自成见了枣红马这一表现,自然是心疼不已。要是把这样的好马丢弃,简直是……可是李自成再回头身后那些锲而不舍的追兵,他们一个个透露着渴望的面孔,李自成还是狠了狠心,下定决心把枣红马丢弃了。毕竟枣红马实在是太显眼了。只适合于耀武扬威,不适合用来逃命啊!特别是在如此危险的时候!

“阿红啊阿红,如今形势紧急,我也只有把你放生了,你莫怪我啊”李自成蒲扇般的大手轻轻地抚摸着枣红马缎子一般光滑的皮毛,感慨的道。枣红马虽然在狂奔,却也听得懂李自成的话,大眼竟然留下了一滴眼泪。李自成却不忍多,先是招招手,唤来了一名身边最近的亲卫,然后冲他比划了几个手势,示意要他让出一匹马来。

本来闯军战马也是很紧张的,可自从洛阳大战以来,战事不顺,随着伤亡的增多,战马也多出了不少,所以现在这些亲卫大多是一人双骑。有备份的。那个亲卫点点头表示明白。

李自成最后深情地了一眼枣红马之后,瞅准一个空档,在稍稍降低马速之后,猛的一个鹞子翻身,就从枣红马身上跳到了另外一匹战马身上。然后李自成就是冲着枣红马的臀部猛击了一掌,大声道:“阿红,走吧,自己保重,不要再被人抓了成为坐骑。”

“稀溜溜”枣红马又是一声嘶鸣,大大的马,眼深深地了李自成一眼后,仿佛听明白了李自成的意思,然后像一阵风般的跑远了!等到枣红马跑远后,

李自成这才收回目光,使劲的一催战马,又是开始夺命狂奔。正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李自成才骑上这匹战马,就感觉到和枣红马相差悬殊了。那匹战马虽然也很是不错,可是和枣红马相比却是差的很多了。枣红马可以日行千里,这匹战马日行百里就不错了。不过此时李自成也顾不得这些,因为最重要的是这匹战马外观很普通,

十分容易泯然众人,这后那些追兵没有目标了吧!果然,李自成经过这番彻头彻尾的‘改装’后,那些本来正追得起劲的明军顿时就没了方向了。也是,此时的战场虽然大局已定,可是战斗还在激烈的进行。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和厮杀。

到处都是战斗在一起的人群。而李自成也十分精明,专门朝着混乱的地方钻。再加上其还有二名亲卫脱离大队伍,各自带着几个同样是李自成的亲卫朝着另外二个方向跑去,口还在大喊:“儿郎们,挡住追兵啊”装成是李自成的样子,兵分三路分头突围,更是混淆了这些明军的视线。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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