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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中骆驼骑兵的战斗,应该是骑手骑在一米五以上的骆驼上,风驰电掣,对站在地上的步兵俯视攻击,占尽优势。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骆驼始终都没有成为坐骑的首选,自有其深刻原因。
哪怕是在气候炎热的阿拉伯地区,那里的人,也依然选择马匹作为坐骑,这其实是历史的选择。
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两支骆驼骑兵对攻的情况,双方都会嫌弃自己的坐骑碍事。若是不需要骑在骆驼上用弓箭“放风筝”的话,那么大多数骑手,还是会选择放弃骆驼,下马步战。
因为骑马和骑骆驼,完全是两个概念。
骆驼这种动物不仅冲锋的时候跑不快,而且跑的时候还一扭一扭的。它们颈部细长,肌肉相较于马来说更加柔软。因此骆驼骑兵在遭遇步兵近战的过程中,奔跑速度较慢的骆驼,不但与步兵搏斗没有优势,反而比马匹更容易被步兵从正面杀死。
其温顺的性格,又不能像战马一样冲击敌方军阵!
所以骆驼在沙漠里行军用是一把好手,但战阵之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于是在方重勇疑惑错愣的目光中,那些骑着骆驼的大食人,冲下山丘后,立刻就拿起椭圆形长盾,选择结阵与唐军拼杀。
很显然,骆驼只是被大食人作为一种行军的工具,以节省他们翻越沙丘时所需要耗费的体力。
方重勇微微皱眉,情况对唐军稍稍有些不利。此前他让陌刀队在第一线的决定,也有些不太妥当。
主要是没料到大食人会下骆驼步战。
这么近的距离,弓弩已经毫无意义,最多射一次,敌人的长矛就要糊脸了。
几乎是一瞬间,方重勇就判断出唐军常规的战法,在这个距离已经发挥不出多少实力了。唐军的常规战法,需要远程弓弩,角弓弩几轮射击。还有什么跳荡兵破阵,来回拉扯,调配阵型。陌刀队防止敌军骑兵冲阵什么的。
这一次大食人出现的时机很微妙,唐军这边的预警时间大大低于预期。如果不出奇招,这次对敌很可能要吃亏!
想明白这些后,方重勇对身旁的封常清果断下令道:
“擂鼓,冲锋!吹号角总攻!”
“节帅,不是该先接敌,跳荡兵破阵,再派锐卒迂回两翼么?
现在双方还未接阵,敌军士气未衰,真要总攻?”
封常清有些不解的询问道。
发起总攻,基本上意味着士卒身上碍事的玩意,比如弓箭之类的东西,都要丢弃在战场上,放开手脚跟敌军用冷兵器面对面肉搏。
反正,冲上去就是你死我活,不打算从容收兵了。
所以封常清才觉得,现在就冲,是不是早了点啊?
“兵无常势,冲!你再不去传令,本节帅就要动用军法了!”
方重勇对封常清骂了一句。
“得令!”
封常清赶忙骑着骆驼去找车光倩了。
看到敌军放弃骑乘骆驼冲唐军的陌刀阵,方重勇果断调整了部署,选择了以快打快。
也甭管什么兵种配合了,直接莽一波。在他看来,打破大食人的算计,赢面更大。
唐军虽然悍勇,但一路急行军,耐力肯定比不上养精蓄锐的大食人。唯有上去就梭哈,不留余力打出一波流,才能以最小的代价,打赢这一局逆风盘。
方重勇想起方有德教过的:战阵之上,其实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兵多。当你有一支五百人规模能征善战的精锐,在合适的时候投入到关键的地方,便可以一举扭转战局了。
用兵用兵,这个“用”字,包罗万千,妙不可言。
打仗固然是有套路,但某些名将之所以厉害,便是因为他们常常不按套路出牌,而是因势利导的用兵。
何昌期打头阵,他身后是脖子上戴着“红领巾”标识的银枪孝节军某部,如入无人之境一般,瞬间便在大食人军阵某处划开了一道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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