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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逍是早上在早市闲逛的时候碰上的老兵大哥,是大哥先认出的他。
当时大哥正哇啦哇啦喊着擦玻璃神器的顺口溜,再次在人群中看见这白的发光的小伙儿,一激动,便对着喇叭筒子连喊好几声“小老弟儿”~
同样,窦逍看向大哥时也难掩惊喜加友好,还特痛快地再次捧他的场消了个费。
大哥又一激动,便拽着窦逍要请他去吃早餐。
当然,他带窦逍去的,肯定也是熟人哥们儿的早点摊儿。
这次再碰上,两人互加了联系方式,大哥让窦逍喊他老梁就行。
到了早点排档,老梁热情地安排窦逍和宝华两人先坐,又热情地问俩人想吃啥。
窦逍说:“都行,只要不是生的,我都不挑,您看着弄。”
老梁朝着呼呼冒着热气的大号蒸屉一比划:“别的我看着整行,包子你乐意吃什么馅儿的?”
距离远,上面的字又被蒸汽缭绕,窦逍眯眯着眼仔细看了看,表示惊奇:“那是……百香果?还有这馅儿?”
大哥瞅了一眼,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窦逍肩上:“啥百香果,那是茴香旦,就是茴香鸡蛋,蛋字儿不好写,就写个元旦的旦。”
他又指了几个:“还有这个,胡卢旦,就是葫芦鸡蛋,九旦,就是韭菜鸡蛋……诶嘛还百香果,那玩意儿包包子得啥味儿?你可真有创意啊小老弟儿!”
窦逍起身凑近一看,好家伙,这比人还高的包子屉,粗略看过去能有十几种馅儿,全是错别字,不是找笔画少的字代替,就是省个偏旁部首之类,有的甚至都不是字儿。
早点摊儿大哥听见俩人在蛐咕他,百忙之中抽空过来装了个凶:“咋地?看不上我这文化水平奥?我告诉你小老弟儿,鸡蛋的蛋太费笔,我就是不乐意写!”
窦逍笑着附和:“没,就是头回到您这儿没习惯,我那有笔,要不我帮您改改?”
大哥忙的热火朝天:“用不着!全往对了写没个性!再说我这都是回头客,改了他们就不认得了!这叫啥、习惯成自然!哈哈哈!”
窦逍不知这是他第几次感叹这地方的妙处了,这里的人并非个个儿豪情,但他碰上的这些都很棒,他们勤劳、朴实,虽然在很多方面有些顽固,轻易不愿改变,也不接受批评,即使明知会因此闹笑话、甚至损失一些东西,也坚持做自己。
这就是他们最大的魅力,擅长苦中作乐、很少内耗,看似土里土气,其实玩儿的都是顶级语言艺术,且随时随地都能拿出一套奇思妙想的减压方案,让你在低谷的时候随波漂到这里,总会收获意外惊喜,想不笑都不行。
目前来说,这个早市,和夜市一样,都令窦逍感觉十分惬意。
而这早市又比夜市多了一份东西,那就是因为司恋失约,他反而因此多了不少向她描述这份烟火气的谈资,可以尽情对她显摆这里多有趣,进而顺势脱口定下两人下次一定一起来。
怎么说呢,有种这顿没吃就开始惦记下顿的期待,特馋。
视线一瞥,窦逍注意到摊子后头负责包包子的大姨,她在用剩下的葫芦馅儿烙小饼。
而窦逍之所以确定那是葫芦馅儿,是因为大姨手边的不锈钢大盆上写着‘胡卢’,旁边装鸡蛋的小筐上,还贴着个‘笨’字。
真奇妙,窦逍从前不知,原来人的偏好会随着在意的人潜移默化,不管正不正确,都会不自觉地、想要将那个人的喜好据为己有。
偏爱她的偏爱,以此拉近彼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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