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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2页)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然忍不住落泪了。

“好文。”她点头。

那是2004年,穿越还没有如此盛行,网络更不盛行。而凌玉的这篇穿越小说,又远不是地摊上的台湾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万字,将一个女子穿越至古代,爱上了另一个女子,最后又被迫回到现代的故事,讲得让人身临其境。尤其是,最后女主角寿终之时,她的爱人为了不舍缘分至此了结,居然逆天反穿越,来到现代时空,追寻女主……而此时,女主却已经丧失了上一世的记忆……

那种有口难开的无力感,让人读来感同身受。

最终,丹青含泪在那叠稿纸的前面添了一句题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做完这些,她亲自约见凌玉,对她说:“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我们《春芽》可以发。不过,你小说里面怎么两个主角都是女的。”

“有问题?”

“当然有啊。谁都知道,谈恋爱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这文里,女主的爱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爱人,本来就是女的。”

凌玉苦笑。

丹青语塞。这年头,有点才华的人都有点标新立异耍个性么?她这个文学社社长为什么总要应付这些家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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