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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比企谷:才不是因为能见到彩加呢!
不死性,是什么呢?
可以简单的概括为,拒绝死亡。
这是从字面意思上的解读。解读谁都会做,重点是怎么拥有不死性。
最简单的方法是,将自己的自愈拉到极致。对于人类而言,皮肤被割开可以自愈,肌肉被拉伤可以自愈,骨骼断裂也可以自愈。
自愈,可以看做是纠错机制。这种能力是动态的,是保证人类完好的机制。
可人类身体的这种纠错机制是有限度的。心脏被贯穿无法自愈,大脑被砸烂无法自愈,手指被毁灭无法自愈。甚至连上述可以自愈的情况,在部分情境下也需要外部力量的接入。
普通人,借助着医学,强化身体的纠错机制。
可即便加上医学,这种纠错机制依然无法称之为不死性。
寿命的问题不需要思考,这种老生常谈的问题对于李默而言没有谈论的价值。一方面是他很年轻,哪怕是以人类的视角来看也很年轻。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不算人类。
自己是什么呢?
妖怪?从者?又或是拟似从者。非人的因子已经扎根在体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寿命究竟有多长。
于是乎,李默研究的重点就是自愈。
“离开了身体的血液活力降低了许多,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活性。这都过去多少个小时了?”
感知观察。
数据收集。
统合整理。
小邪神离开了身体的血液还“活着”,就类似于人类体内的红细胞在离开身体后还存活一样。外界的恶劣环境并没有杀死小邪神血液中蕴含的细胞。
说实话,自己的血液都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的活性。
“小邪神的不死性,有点离谱啊。”
李默在脑海中回忆关于小邪神的资料,隐约记得……她的父母在魔界也是鼎鼎大名的角色。可怎么生下来的女儿会是这么一个样子呢?
假如魔界发生战争,那么小邪神的定位就是一个炮灰。从她身上完全看不到什么领导力的样子,甚至连作为士兵都不合格。
——她根本就不知道听从命令是什么。百合铃对她造成的致命伤不知道都多少次了,可小邪神还是乐此不疲的杀死百合铃想要回去。
魔界的生活有什么好的?小邪神那么迫不及待的回去。
而且,人类的寿命在恶魔面前不算什么吧。小邪神和美杜莎都活了至少几千年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是一眨眼就过去了吗?恶魔的时间观念和人类应该不同吧?话说小邪神的父母不在意小邪神也是时间观念作祟?毕竟小邪神才来人间多少年,他们为什么要在意。
就是在意,有美杜莎在旁边,似乎很正常?
“这个状态怎么搞研究嘛?可恶,美狄亚不在身边,身上有没有太大的压力。摆烂了!”
意识到自己走神的李默果断将东西在短时间内收拾的干干净净。
研究?研究个屁!
致敬某位独立团团长的做法,李默干脆利用「高扬斯卡娅独家吞噬秘法·美狄亚一改版」“吃”掉一部分血液。做到这一步就撒手不管。
接下来,全交给本能好了。
本能和大脑思考是两个概念。就像是免疫系统不会因为你的思考而停止对病毒的反击一样。
第三条尾巴带来的不死性已经足够李默使用,小邪神的血肉顶多是锦上添花。现在来想,这一次最大的收获反而是和看见了小邪神的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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