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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要一鼓作气拿下全部荆棘岭,但还是休整了两天,主要是骑士小队的队员们都有些轻伤,连马库斯的腿也受了擦伤。
拥有斗气,轻伤恢复很快速。
两天时间足够缓解身体上的疲劳,让伤口结痂。
李斯特身上无伤,睡了一觉,精神百倍,调整到最佳状态。并且兴致大发,在马场上纵马飞驰,狠狠的演练几遍《火龙钻》、《烈焰波》,并《多重箭》。这一次实战,收获了太多经验。
感觉自己体内的斗气,也暴涨一截,原本他只是一名娇嫩的贵族,大地骑士中的菜鸟。现在夯实了基础,大跨步迈向精英大地骑士。
比起马库斯,已经差不多能打个平手——经验还比不上,斗气量也不足,但有魔力之眼,有红血剑,真拼杀起来,难说。
“我觉得跟马库斯单挑,应该能五五开!”他自己估计。
转眼看到毛发光亮、正在马场上疯狂奔跑、好似浑身力气使不完的抖森,他又是一阵盘算:“有了抖森的帮助,马库斯绝不是我的对手,事实上我觉得单独一只抖森,都能跟马库斯五五开。”
吃了血脉果实的抖森,还看不出来血脉进化没有。
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还是太少。
但抖森的魔法量绝对是暴涨一截,以前一天顶多能释放十几、二十次岩石刺,现在可以从早到晚释放岩石刺,不敢说能放五十次,三十五次绝对不在话下。
为此,抖森大道的修路进度,都大大提升。
“抖森,释放魔法!”
呼啦!
一道岩石刺从地上刺出,比以前抖森释放的岩石刺,大了一半还多。一天所产生的石料,比得上以往三四天,俨然是一只小号的“岩石幼龙”——根据一本叫《佣兵天下》的骑士小说记载,龙幼年时期,有点儿像狗。
总的来说,见过血的抖森,实力变强一倍有余,但距离中级魔兽的实力,依然是天差地别。恢复能力倒是暴增,身上的伤口,已经快要彻底愈合。
“看抖森现在的表现,也不算浪费血脉果实了,至少比进化失败要好很多。”
对这一次清剿。
他是满意的。
暗影蛇的蛇皮,是制作皮甲内衬的上好材料,稍微有些火焰灼烧的痕迹,但总体还算完好,至少能卖个十枚金币。
两只暴土狗,一只浑身焦黑,只能留着给李斯特吃肉;另一只皮毛也被马库斯砍烂大半,卖不出多贵的价格。内脏可以卖给魔法师,但多半是留下来自己吃,现在城堡并不缺那么点金币。
雷牙野猪的两枚大牙,是上好的锻造材料,非常适合打造魔力装备,一根至少能卖五枚金币。此外猪皮也是制作皮甲的好材料,同样能卖十来枚金币,肉、骨头可以留着吃,也可以卖了。
再卖个七八枚金币不难。
体型巨大、皮糙肉厚,雷牙野猪浑身都是宝。
另外就是七只风刃狼了,因为是抖森猎杀,伤口不大,皮毛商算完好,每只卖个十多枚金币,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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