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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就好了,现在这种头疼情况应该只是我恢复记忆引起的。
“计划照旧。”
先把逃到人间的北海怪物都抓住,再将各个通道都封锁,让那些怪物不能再通过通道出来,人间暂时就安全了。
果不其然。
没一会儿头就不疼了,人变得精神了一些,今晚的任务应该能顺利完成。
凌晨过后,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我和余令也出门了。
天狗这种怪物喜欢待在漆黑冷清的地方,并且在夜晚的时候喜欢跟在人类身后,它们会直立行走,会模仿人类的行为,并且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吃掉人类。
据灵能管理局给的资料显示,我目前所处桐花市只有一只天狗,它昼伏夜出,已经吃掉了三个年轻人类了。
刚开始这些被吃掉的人类只是以失踪案记录,然而在有一天夜晚,有人看见一个男青年身后跟了一只似狗非狗光秃秃的东西。
目击者是个胆子大的,他想看清那是什么动物,便跟了上去,谁知人还没有跟上,那前面的人就突然倒在地上,而那东西则一爪子掏进了青年的肚子里,瞬间就鲜血四溅,肠子流了一地。
目击者吓得腿都软了,瘫在地上跟只毛毛虫似的蠕动着逃离现场。
之后便是报警,但这种离奇的事件他们肯定是处理不了的,就上报给了灵能管理局。
这不,现在就落在了我的头上。
不过这天狗也奇怪,它只在一个范围内作案,而这作案范围就在二十公里外的一个城中村。
不过按照这天狗的喜好来说,城中村的确比较适合它藏匿和作案。
最近这天气还是挺凉的,我紧了紧身上的风衣,用腰带给勒紧了。
“姐,你现在就跟女特工似的,贼帅。”余令看着我,还不忘拍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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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睨了这家伙一眼,“你还是别喊我姐了,你年纪比我还大呢,叫我名字就可以。”
“嗐,这不跟你套套近乎嘛。”
余令丝毫不脸红,还继续叫我姐。
和他闲聊中,我们到了城中村,看着一片黑暗的城中村,我陷入了沉思。
“你不会就让我们挨着去找吧?”我无语的看着余令。
这城中村这么大,找到天亮也找不到,最重要的是这北海怪物懂得隐匿身上的气息。
余令神秘一笑,“那当然不能,我还查出了一点这天狗不太合理的一面,我觉得你应该感兴趣。”
我真想给余令一个大比斗,这么重要的事情现在才说?
“赶紧说。”
余令也不再和我开玩笑,立刻说道,“那天狗所吃的三个人之间是朋友关系,而且这三个人都是富二代,家里有权有势的那种,对于北海这种无差别攻击的怪物来说,这一点很奇怪。”
“而且之前报案的那个目击者他本来是完全没有机会跑掉的,那怪物已经看到他了,但却没有攻击他,而是就让他这么跑了,这也不符合怪物的行为。”
余令的意思我大概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这天狗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吃掉那三个富二代,并不是巧合?”
“嗯,我是这么认为的。”余令点头。
我想了想,“不管怎么巧合,只要抓到天狗就行了,先四处找找吧。”
结果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我们几乎把整个城中村都给找遍了,却始终没有找到天狗的踪迹,别说踪迹了,连半点气息都没有闻到,我甚至连下水道都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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