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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窃心之人(第1页)

我浑浑噩噩地飘荡到这里时,亥糜客栈已经在夜山林开了很久了,据一些魂体快消散的小二的说法,这间客栈在他们初初死去时就存在,而且那时也有和现在的他们一样的老鬼,在客栈里干活儿。

至于客栈的主人,则是从来没更替过。

一具魂体从人死后凝结为鬼的那一刻算起,一直到其濒临消散之时,少说也得三五百年;而按那些老鬼所说的话来看,老板娘至少活了将近一千岁了。

老板娘不是个爱说话的人,当初她收留我在这儿的时候,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这顺眼丫头是个有能耐的。

此后便是几个小二把我请了进去,刚死去的我意识不清,跟着他们就飘进了客栈。

那时的客栈还不像现在这么大,只有现在整个山庄当中的那个大堂,老板娘住在三楼尽头的房间里,小二住在一楼后首的棚屋里,客人们则是在二楼住下。

我那时还是个被逼着嫁人换钱的小姑娘,家里人在我及笄之后就当即把我“卖”给了村口的王屠户做媳妇,听村里人说,我这还算命大,不然再晚点出生,有了男孩之后,我家压根不会再养个女孩。

盖上红盖头出发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害怕。

王屠户家虽然有钱,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老死媳妇;村里人都说,王屠户是个坏种,小时候找他爹要钱,他爹不给,一气之下就把家里点了,整个王府被烧了一半有余,也就此被他爹逐出家门。

被逐出家门之后,这王屠户不知从哪学了一手屠户的本事,来咱们村买了块地,自己修了间房子,也就在村子里落了脚,名声也一并隐蔽下来,直到后来才被村里人发觉。

没多久,杀猪多少赚到几分银子的王屠户便讨了村里孙家的姑娘做媳妇。孙姐姐是个可好可好的人,镇上赶集的时候十多岁她去买菜有时也会带上四五岁的我,还会拿自己的私房钱给我买糖人吃。

可是孙姐姐嫁进王家之后,不到两个月人就没了;给她娘家人急坏了,人刚死就浩浩荡荡十来人闯进了王屠户家里,质问他到底做了什么,怎么就把他们家捧手心里的宝给害死了。

听村里人说,王屠户当时就漫不经心地说,他给钱了,这姑娘是他家的人,死了就死了,让孙家人别来他门口撒泼,最多再赔他们三贯钱,他们爱要不要。

那天人多眼杂,我趁乱混进了灵堂,悄悄掀了棺材看,孙姐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还有没消彻底的巴掌印,肯定是被王屠户打死的!

我气冲冲出来和孙家人说了这事儿,他们却好像毫不在意,支支吾吾地说这事他们不管了,让我别瞎掺和,管好自己就行。

自此之后我怕极了王屠户,出门就躲着他走,生怕这个能打死自家媳妇的人哪天一抽风把我也顺手打死了;村里也有了流言,说他是个坏种,小时候就把自家烧了。

没想到过了不到三年,我刚刚及笄,就被王屠户花了二十贯铜钱买去了他家做续弦。家里人都说好,没想到这个赔钱货还能卖出这个价码,根本没人在乎王屠户把前个媳妇打死的事,也不管他小时候把自家点了,是个坏种。

他们都只图那些钱,压根没人在乎我。

过门当天,我思来想去,一是怕王屠户打我,二是惦记着给孙姐姐报仇,干脆在交杯酒里下了毒,本想着把王屠户给毒死,自己当家,可我没想到,交杯酒是要两口子换着喝的。

开弓没有回头箭,毒不死王屠户我自己求个解脱也好,至少不会受苦。

我一口喝完了交杯酒,王屠户急匆匆地要入洞房,被我劝住,说让他等我看看家里再提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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