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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可以再生,魂没了,生再多,也只是猪猡一片。
野人王的这个感叹,郑伯爷倒是能听得懂,一个民族的崛起,需要各种契机,恰好一个时代,精英联手爆发,才能让这个民族得以开拓出新的天地。
若是这群精英迷失了自己,那么这个民族都将走歪,崩溃,而若是这个民族的真正精英完全被抹杀掉了,那就真的完全没救了。
桑虎的刀,在阳光下显露出寒芒,他清楚,自己身后这支拼凑起来的部族,很难凝聚出什么战斗力,而若是他继续在极北之地边缘发展,兴许十年后,二十年后,他将能打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部族,烙印上自己选择的族徽;
但他还是选择了遵从那封信的指引,在信中,野人王很直白地告诉他,他累了,他想为自己活一次。
桑虎觉得,这是对的,比起一个属于自己的部族,他更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再见一次野人王。
一如当年野人王恶趣味地将他这个双手沾满星辰祭祀血液的刽子手推送到星辰祭祀大长老位置时一般。
桑虎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野人王说,他高兴;
桑虎现在,也挺高兴的。
在他的眼眸里,已经锁定了前方一个部族的旗帜,旗帜是一头黑狼,那个部族,有三千勇士,那位头人,更是穿着极为花哨的甲胄。
桑虎觉得,自己麾下这一千勇士,应该可以帮助自己,给自己创造出杀掉对面那个黑狼族头人的机会。
死,他不害怕,他已经可以麻木地去选择死亡的方式和死前的光辉了。
外围,伴随着越来越密集的号角声响起,各路部族的兵马都开始整备起来,做好了冲掠的架势。
而这支迁移的队伍,则更为清晰地开始分成一个个团体,等待着被各个击破。
然而,
就在这时,
外围准备冲锋的各部勇士忽然出现了巨大的骚乱,且这种骚乱,连他们的阵中的贵族和头人,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抚平。
原本蓄势待发的战场,一下子停滞了下来。
因为,
在南方,出现了一支黑色甲胄的骑兵队伍,打着黑龙旗帜和“郑”字旗。
他们人数不多,只有三百多骑,但当他们出现时,瞬间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当初,乃蛮部就是因为在距离雪海关比较近的地方射杀了一群晋地逃人,惹怒了雪海关的那位伯爷,招致灭族。
如今,不说整个雪原,至少,整个东部雪原区域都清楚,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向雪海关的那位给予足够的尊重。
金术可默默地摘下了自己手中的熊皮手套,
雪原的夏日,不会太热,但也绝不至于要戴手套的地步。
金术可摘下手套的双手,已经湿淋淋的。
但他喜欢,
因为这是伯爷单独送给他的礼物。
而且,
他很迷恋于在脱掉手套后将两个手套叠在一起在手背上一甩发出“啪”一声的感觉;
这也是向郑伯爷学的动作,
金术可不知道“帅”这个字,但本能地觉得这动作,很好看。
“给我向那些野人部族传令,谁敢妄动,老子就先去灭谁的部族。”
“是,将军。”
“是,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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